12月20日,税务部门公布了对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偷逃税的情况及处理结果。黄薇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此案是近期税务部门查处曝光的又一重大偷逃税案件。此前,11月22日,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公布了网络主播朱宸慧(微博ID:雪梨Cherie)、林珊珊的偷逃税案件情况。
澎湃新闻注意到,薇娅丈夫董海锋在其致歉信中提到其此前聘用了所谓的专业机构帮薇娅进行税务统筹合规,但后续发现这些所谓的税务统筹均存在问题,在更为专业的财务团队到岗后,发现税务统筹有极大风险。
所谓的税务统筹是什么?为何会存在极大风险?对于高收入的新业态就业群体应当如何正确缴税?
厘清滥用核定征收与税务筹划
在薇娅的违法事实中,有一项是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
为何劳动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后税款会大幅减少?这与“核定征收”政策有关。而一些所谓的税务筹划或税务统筹实际上就是滥用这条政策。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秘书长宫映华告诉澎湃新闻记者,针对规模比较小的企业,比如常见的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这类非法人企业,很可能自己没有建账能力,会计核算不健全,雇不起也不愿意花钱雇专业的财务人员甚至都不愿意找个代理记账,基于这种情况,为了方便征管才有了核定征收的政策。
据宫映华介绍,核定征收会定一个较低的所得率,或叫征收率。套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的税率表,最高是35%的税率,比如说收入是1个亿,按照10%所得率来核定,也就是用1亿乘以10%然后再乘以35%的税率,简单的来说相当1个亿的收入税负率一下子从两位数降低到3.5%左右。
“严格来讲核定征收不能称作税法的漏洞,而是很多纳税人越界了,滥用了这种税收优惠。比如这些顶流网红、明星,赚钱是数以亿计的,不可能没有经济能力进行专业的会计核算。”宫映华说,“但如果为了使用核定征收政策,故意注册多家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去分拆收入,虚构业务以降低应纳税额,这就属于我们通常所说的‘缺少合理的商业目的’,是典型的逃税行为了。”
武汉大学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熊伟也向澎湃新闻记者指出,“《税收征管法》规定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会计账簿不健全、无法查账征收以及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等特定情形,但是在现实中却出现泛化的现象,甚至异化为一种‘税收优惠措施’。近年来,税务机关也在积极推动核定征收向查账征收的转变,不擅自扩大核定征收的范围,取缔核定征收的‘税收优惠’功能。”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永青对澎湃新闻表示,判断是否能够采用核定征收方式,首先是交易真实性。现在很多出问题的情况,往往是交易真实性有问题。其次是所得的性质。
叶永青强调,所谓核定征收,必然针对生产经营所得进行核定征收,背后的原理是经营成本无法有效确定。如果所得是劳务费,或者是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其成本扣除方式是法定的,不存在核定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依法是没办法用这个政策的,只能是按实征收。
叶永青举例说道,如果从事的业务与个人属性密切相关,比如网络红人单纯通过提供肖像取得收入,便很难说是一个生产经营性质的所得。“因此,在所得性质上,未来真正的灵活就业人群,需要界定自己取得所得的性质。判断好是生产经营所得的情况下,才能适用生产经营所得的这些政策。如果自己都已经判断可能不是生产经营所得,就要谨慎地对待适用核定征收的政策。”
那么,存在所谓的“税收筹划”吗?
“广义上来讲,可以划分三类,一种是合法合理范围内的税收筹划,一种是看起来合法,但其实可能存在与法律的目的相违背的要素(形式和实质存在差异),通常叫做避税,还有一种不仅不合理而且不合法,明显利用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基础,这可能就构成偷逃税或其他的税收违法行为了。”叶永青说,从基本的原则角度出发,比如交易真实性是最基础的要求,如果交易不真实,或者纳税人提供了虚假的信息和基础证据,那就可能被认定为构成偷逃税或其他性质的税收违法行为。
新业态就业群体的正确缴税姿势
面对薇娅、雪梨等知名网络主播偷逃税的前车之鉴,新业态就业人群应该如何正确缴税?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吴一平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总的来看首先要确定是以个人名义受雇于他人,还是以个人或个人工作室或公司与平台进行合作,厘清关系后,对号入座。
熊伟指出,平台经济、直播带货等新兴业态的从业人员,税务合规至关重要。他表示,要注意的问题包括,首先个人所得类型如何界定,直播礼物收入、“坑位费”以及其他营销收入是劳务报酬所得、经营所得还是其他类型?其次,从业人员与平台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最后,是由平台履行涉税信息报送和代扣代缴义务,还是由从业人员自主申报?这些都是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申报纳税时应当厘清的问题。
“灵活用工这种业态很常见,作为个体劳动者挂靠在平台,平台的聚集效应使其解决了用工人员和务工人员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其实是个好事。”宫映华提醒道,问题就在于,很多时候并没有真正的发生劳务关系或用工关系,灵活用工平台被很多所谓的“税收筹划”机构拿去钻空子,利用平台开发票冲成本,那这问题就大了。
叶永青认为,探讨个体户或灵活就业人群的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其实核心是在探讨现在的税收征管下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制度。核定征收这项制度的依据是《税收征收管理法》,因税收征管需要,在未设置账簿或账簿不清无法准确查证查账等特殊情形下,税务机关可以对经营所得按照核定征收方式征税。征管法规定这项制度的本意是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查账时的低成本替代征管方式,正因为如此,核定征收在将来一段时期仍然会长期存在。
他同时指出,探讨个体户或灵活就业人群的个税征管,如果是以经营所得为核心,就必然要涉及经营所得的征管问题,包括合理情况下的核定征收,这里面主要就是考虑未来真正属于灵活就业的人群(包括设立个体户或者直接以个人为主体),如何在现行税法下合规化自己的税务处理,如何合理的运用核定征收这项政策。
大数据征管拓展税收共治格局
澎湃新闻注意到,雪梨和薇娅涉嫌偷逃税问题都是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评估后发现的。
熊伟表示,大数据征管不仅可以让税务执法更精确、税务监管更精准,而且可以深化税收大数据的共享应用,进一步拓展税收共治格局。
宫映华表示,利用大数据和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税收管理方式,也是当前世界上各个国家在税收征管方面改革实践的普遍做法。税务部门构建税收大数据平台,主要目标就是希望能够不断集中、拓宽、整合税务部门内外部的数据资源,统一规范数据应用的范畴,形成纵横互联的数据服务的格局。
“尤其未来金税四期推广铺开后,税务局的核查更加容易,信息应该会更加透明。因此,对于灵活就业群体来说,应该没有可逃避的空间。事前建立严格的监管体系,事后可以采取分类分级进行精准监管。因此,要按规则纳税,不要有侥幸心理。”吴一平说。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