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2月21日),在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治理涉企收费 减轻企业负担”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副局长张正明介绍说,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收费检查是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门起草的《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取消6个方面不合理收费。
6个方面不合理收分别是:一是供水环节的接水费、报装费、勾头费、出图费等,二是供电环节的移表费、环境监测费、配电室试验费、调试费等,三是供气环节的增容费、接线费、通气费、点火费等,四是供暖环节的接口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五是接入工程环节原则上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六是检定维修环节的计量装置费、检定费等费用。
张正明表示,水电气暖领域检查作为下半年重点,检查的特点有:一是涉及领域广,二是市场主体多,三是乱收费种类多,四是查处金额大。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5个方面: 一是对政策要求不落实。许多水电气暖企业还在继续收取政府明令取消的费用。如供热环节增容费、管网建设费,用电报装工程的调试费,燃气工程接入环节接点费、碰头费,水电气热计量装置费等。
二是执行政策“观望拖延”。去年以来,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给企业生产带来的影响,国家出台一些涉企收费优惠政策。许多企业不及时传导降价红利,清退不彻底,长期占用企业资金。
三是“自立名目”乱收费。许多水电气暖企业自设项目、自定标准进行乱收费。如擅自收取所谓的“补卡费”,“水质检测费”等,在热价中自设收取管道清洗费、维护费等,计量器具检定中擅自制定铅封费等。
四是转嫁费用。新的政策明确要求,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水电气暖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许多水电气暖企业转嫁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特别是仍收取红线外费用。
五是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收费”。许多水电气暖企业利用自然垄断地位,强买强卖,收取不合理费用。如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的设计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向用户高价收取材料费等。
针对水电气暖领域乱收费突出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蔺丽爽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