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0日18时30分,江西丰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南昌高新区卫生健康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新冠涉疫相关人员的协查函,目前丰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对函中在丰城市人员曾某某及徐某某两人落实了管控措施,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夫妻两人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曾某某、徐某某因于12月19日与关联病例余某某以同乘高铁G1501同车厢的接触方式判定为密接,目前夫妻二人无发热、无异常症状。
12月19日:曾某某与徐某某于10时乘坐G1501次列车(01车厢)从上海虹桥前往南昌西,与复阳病例余某某同车厢,13时44分到达南昌西站。在西站停留20余分钟,14时16分夫妻二人站内转乘G4627次列车(01车厢)返回丰城,14时42分到达丰城东站,出站后夫妻二人直接乘坐出站口出租车(车牌不详)回到谭埠社区曾家村。18时左右夫妻二人前往粤客隆超市,通过入口左侧步行楼梯上到二楼在童乐湾母婴店购买儿童纸尿布等产品,停留约10分钟左右便离开超市回到家中(外出期间均戴有口罩)。
12月20日:徐某某因怀有身孕未外出。曾某某早上8时左右前往曾家村后头挂冬至,结束后于9时30分左右自驾前往华伍公司,10时左右到达公司,上电梯时与两位同事及两位客户在电梯内进行过交谈(未佩戴口罩),之后到达个人办公室停留约半小时,10时30分左右离开公司回到家中。13时曾某某因接到南昌市高新区疾控电话,未再外出接触他人。19时夫妻二人由120转运车送往洛市集中隔离点。
请与曾某某及徐某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措施下前往当地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减少外出。其间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由120专车接到定点医院就诊。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文/记者 范存宝 满帅
编辑/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