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消息,为方便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员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该中心发布《关于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员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经办问题的通知》,优化经办流程,拓宽办理渠道。《通知》明确,在京的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者线下方式,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和待遇申领手续,进一步方便群众。
通知指出,目前在本市居住但未就业、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不含在校生)、持有本市取得的有效期内《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都可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理方式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线上办理时,参保人可通过“北京人社”APP、“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三种方式自助办理。其中,通过“北京人社”APP办理,进入社会保障服务专区,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模块即可办理;通过“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办理,点击微服务进入个人办理服务,找到社会保障模块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即可办理;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办理,选择“居民养老业务”模块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办理。通过以上三种渠道,填写相关参保手续信息,上传有效身份证件,外国人需要上传公安部门颁发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线下办理时,可全城受理,参保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的街乡政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即可,外国人需携带公安部门颁发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在申领待遇时,符合条件的参保人也可通过以上方式办理。通过线上办理的参保人,确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相关业务综合受理单》(以下简称《综合受理单》)后,系统自动生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以下简称《待遇核定表》),参保人确认待遇计发标准即可。通过线下办理的参保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的街乡政务中心办理,经办人员核验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将信息录入系统,由参保人确认《综合受理单》后,生成《待遇核定表》,由参保人员签字确认,参保人所属区级经办机构复审后通过即可。社保经办机构将从参保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发放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并于每月15日足额发放。
市社保中心提醒参保人,办理时的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在本市取得的有效期内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目前,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仅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三类证件的实名认证,在京台湾人员暂时通过线下办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解丽
编辑/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