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食本该是“童年”“快乐”“幸福”的代表,然而记者发现,近期有些商家竟然将之与“性”联系起来,并在网店肆意贩卖。安全套包装的糖果、巧克力,卫生巾棉花糖……这样打着“情趣”幌子的产品,真的合适吗?
事件:低俗恶搞零食网上肆意贩卖 家长担忧
近日,深圳的张女士在14岁儿子的床头储物盒里发现了一堆“计生用品”,其中一个形似安全套的产品上写着“延时”、“持久”等字眼, 拿到手上跟真的手感都是一样的。
而张女士仔细一看,竟是一种形状特殊的糖果。张女士表示,后来儿子用手机搜出了相关图片,张女士这才明白,这就是所谓的“套套糖”,属于情人节情趣礼物,属于恶搞零食。
她认为这些形似成人用品的产品,将它在市场上公开的销售给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影响是非常恶劣的。
记者发现,在网上除了“套套糖”外,还有几十家店铺将低俗零食包装成恶搞礼物,类似套套巧克力、卫生巾棉花糖、形状极其不可描述的棒棒糖等等,造型过于低俗、不堪入目。这些零食的售价在几块钱到十几块钱不等,大部分是以“礼盒装”形式售卖,美其名曰“整蛊、恶搞”,一些商家还友善的备注上“保密发货”。
同时记者在一些买家秀的照片中发现,往往露骨的产品上,并未备注生产厂家等信息。
记者尝试联系了几个商家,询问生产厂家等信息,其中大部分为“已读不回”状态,只有一家售卖不可描述形状棒棒糖的零食店客服表示,这些东西是自己店铺进原料,自行通过模具制作生产的。“我们制作的初衷,只是因为恶搞的小零食更有市场,保证吃起来没有问题。”客服表示。
同时这家客服告诉记记者,店里售卖的“套套糖”和“姨妈巾棉花糖”,就属于仓库发货,由湖南某厂家代工生产。
记者走访询问了部分中小学生家长,对于此类产品,他们全部表示“不想让孩子接触”,但其中李女士提出担忧,“现在孩子都会用手机购物,都会接触短视频,万一看到了怎么办?”并表示希望在此类商品活跃之前,有关部门能够有所行动。
心理专家:应当以美好、健康的状态展示
面对家长们的担忧,一些年轻人则认为,孩子本身应该适当的接触性教育,家长们不应该“谈性色变”,也不必对此类恶搞零食上纲上线。
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婚姻家庭咨询师和心理咨询师高爱华从家庭教育的角度表示,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正确的性教育必不可少。她说,家长和学校,在教育中其实无需刻意回避性话题,孩子是有强烈主观探索意识的,如果故意阻止,为孩子设立探索“禁区”,反而容易激发孩子私下探索的意识,孩子在不成熟的阶段,脱离家长引导,难以形成正确的观念。
高爱华说,作为家长应该及时给予正确的性引导,首先做出表率,大大方方地和孩子谈及性教育,塑造出生命起源的神奇和男女相爱是正常生理现象的观念,并从中培养孩子自我保护意识,多加沟通引导,取得孩子的信任。尤其抓住青春期叛逆阶段、生理期阶段等成长现象,向孩子普及正确的性观念,缺少性无知论,克服性羞耻感。
但值得强调的是,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性观念应该是以正确的、健康的和神圣的姿态出现,并非是低俗和恶搞……
高爱华认为,商家这种营销手段十分容易引起孩子的好奇心,激发未成年人进一步探索的欲望。但这种露骨、丑恶的表现,会将孩子自发的一种主观能动性的积极状态,逆转为负面影响,将原本应该美好的事物丑恶化。
她说,过早地接触这类“极度成人化”的事物,会给孩子造成不健康的性观念,过早产生成人意识,引发身体诉求。加之现实的反差,在一定程度下会导致孩子性心理的扭曲,甚至影响到以后亲密关系的建立。尤其是家长对于性教育管理严格,欲盖弥彰,使孩子想要释放心理压力,却没有得到对方认同情况下,不成熟的心智往往会受到伤害。
这类现象并非危言耸听,在以往的暴力犯罪和性犯罪的案例中,就多次出现过早接触和接触错误性观念之后,在成长中会出现暴力倾向和走向犯罪道路的情况。
高爱华告诉记者,对于男孩而言,过早接触性方面的事物,出于无知和好奇,加之本能趋势,会过早想要体验和尝试,如果没有及时处理,会造成思想和精神压力,对日后成长出现性亢奋或追求性享乐的情况,影响亲密关系,形成自私、不负责任的性格。
对于女孩而言,过早接触过极端的性事物,会出现认知偏差,也会导致性心理落差,打破原本的美好向往,性在其心中那种“神秘和神圣”的状态也变成“羞耻感和罪恶感”。在以往的治疗中,就有过几个女生,因为儿时接触到不正当的刺激,在日后生活中对性事物出现反感,对异性稍有接触,就会出现强烈应激反应,伴随躯体症状,如头晕、恶心。一些严重的,会出现对自己评价过低,形成自卑的心理,甚至出现自闭、自残的情况。这势必会导致其无法形成正常的恋爱观和婚姻观,更加难以接受伴侣,贻误青春,错失美好年华。
高爱华表示,最好的性教育要从童年开始,荷兰人开放的性态度是全球闻名的。在荷兰,儿童从5岁起就开始接受性教育。据荷兰官方调查数据表明,对孩子进行正确的性知识引导,非但不会造成青少年的性泛滥,反而会推迟他们性行为发生的年龄,并降低他们感染性疾病的几率。更重要的是,降低儿童被性侵的可能。
律师:“恶搞”不能成为违反社会良好风尚的“免罪牌”
据了解,今年以来,已有多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有关“网红”产品进行整治行动。
其中在江苏省苏州市,“恶搞”糖果占据不少网红零食店货架的C位。还出现一些消费者忽视了它们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地址等信息,给不法商家带来可乘之机。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对部分网红零食店开展专项突击检查中发现,有2家店铺售卖的29种、503件“网红”零食存在问题,大部分是“恶搞”糖果。
其中,有8种、181件产品的外包装上没有标注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者信息等标签标识和成分配料表;有21种、322件产品的名称诸如“老婆乖乖丸”“老公温顺颗粒”“欲女天敌· 清纯膏”等,涉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执法人员当即对上述全部产品采取强制扣押措施,并将对上述两家店铺进行立案调查。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宾表示,“网红”绝不能沦为三无产品的“遮羞布”,“玩梗”也不能成为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免罚牌”。
这些所谓的恶搞食品,食品安全成问题不说,低俗、露骨的外观和包装,不仅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还违反了相关法律。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要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同时根据《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另外《广告法》第九条第7项和第8项也规定,产品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律师表示,“网红”绝不能沦为三无产品的“遮羞布”,“恶搞”也不能成为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免罚牌”。无论线上线下,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商家都将应受到相应处罚。
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客服表示,如果发现有商家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可立即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12315消费投诉举报热线反映情况。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