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一封关于广发银行和四川蓝光地产集团的举报信在网上流传。当日,广发银行表示,该消息是假消息,举报信系冒充;蓝光集团也表示,举报和举报信都是假的。
据了解,网上流传的这封假冒举报信最早出现在蓝光业主群,是一张纸质打印版的照片。“举报信”上的“举报人”为广发银行昆明分行党委书记兼行长朱某某,被举报人为四川蓝光地产集团原董事长杨某和广发银行昆明分行副行长保某某。
“举报信”称,杨某操纵旗下公司把早已售出去的一楼盘的大产权窃取到手,冒充蓝光财产,通过抽换文书添加、套打、翻印等伪造材料手段,勾连广发银行昆明分行部分负责人员,二次盗押,骗取广发银行昆明分行55亿资金。该资金是疫情期间为中小企业纾困的抗疫扶持专款。这55亿元经营贷款达到蓝光集团账户后,杨某以从蓝光集团退股的名义,提现私吞了这笔巨款,与保某某三七分。
对此,广发银行今日回应称,该消息为假消息,举报信系冒充。广发银行昆明分行行长本人也表示从未写过此封举报信,其本人和广发银行昆明分行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蓝光集团方面也回应表示,举报及举报内容都是假的,正在采取法律途径解决。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发现,“天眼查”信息显示,没有名叫“四川蓝光地产集团”的企业;杨某是四川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实控人。蓝光发展是四川最大的房地产上市公司。有消息称,近期蓝光在全国多地的楼盘因停工或施工进度慢引发业主投诉。
在10月30日公布的2021年三季报中,蓝光发展称:“受经济、行业及融资环境叠加影响,公司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由此产生一系列诉讼、资产冻结和查封等,将会对公司后续的持续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11月6日,蓝光发展发布的公告显示,截至2021年11月5日,其累计到期未能偿还的债务本息金额合计241.71亿元(包括银行贷款、信托贷款、债务融资工具等债务形式)。
公告称,为化解债务风险,该公司正全力协调各方积极筹措资金,商讨多种方式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将在债权人委员会和持有人会等沟通协调机制下,制定短中长期综合化解方案,积极解决当前问题。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程婕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