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醉驾未系安全带发生事故身亡
贵阳日报 2021-10-28 14:20

10月27日,遵义市道交办通报了一起交通事故,桐梓县一位村民夜间醉酒驾驶发生事故身亡,当地镇政府因检查督导力度不够,由桐梓县道交办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当地派出所由县公安局通报并警示约谈。

今年5月22日19时35分许,李某其醉酒后驾驶贵C牌照小货车,由松坎镇松坎街上往岩椅村方向行驶,行驶至松岩公路岩椅村美好组瓦厂路段(小地名:龙洞湾)时,车辆驶离道路坠下道路右侧斜坡,造成李某其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当事人李某其醉酒(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80.41mg/100mL)驾驶未经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且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遵义市道交办消息称,这起事故暴露出松坎镇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上热下冷现象,松坎镇岩椅村对辖区机动车、驾驶员底数掌握不清、台账不全,松坎派出所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不力。

松坎镇政府对村(社区)、站(所)检查督导工作不够,由县道交办对松坎镇政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松坎镇政府对松坎镇道交办进行约谈;松坎镇岩椅村对农村交通违法劝导力度不够、道路隐患排查力度不够,对松坎镇岩椅村支书(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镇安全生产会议上作书面检查;松坎派出所对重点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由桐梓县公安局对松坎派出所进行全局通报并警示约谈。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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