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针对媒体曝光的各类网红连锁餐厅食品安全问题,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迅速反应,严格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整治工作,现将检查问题处置通报如下:
1. 北京青龙蓝商贸有限公司(青龙蓝商贸),当事人超范围经营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拟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2. 北京华房意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华莱士),当事人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3. 北京今岩荻餐饮有限公司(老家肉饼),当事人擅自改变凉菜间格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4. 北京香斋餐饮有限公司(晋家驴肉火烧),当事人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5. 北京嵊州鲜餐饮有限公司(瘦肉小笼包),当事人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6. 北京云龙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喜达小厨),当事人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7. 北京学创便捷餐厅(老家肉饼),当事人清洗池与消毒池混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8. 北京兴双跃商贸有限公司(山西面食),当事人清洗池与消毒池混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9. 北京健荣商贸有限公司(铁锅炖大鹅),当事人后厨更改布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10. 北京宇田家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华莱士),当事人后厨更改布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11. 北京金鼎业丰商贸有限公司(鱼你在一起),当事人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12. 北京韩记尚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韩记粗粮小厨),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的工作,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13. 北京好简单餐饮有限公司(好简单美食城),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的工作,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14. 北京洋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洋森餐厅),当事人烹饪区存放废弃物的容器没有盖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15. 北京潮粥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潮粥人),当事人食品处理区域环境脏乱差,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16. 北京乐味一刻餐饮有限公司(麻辣诱惑),当事人凉菜间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17. 北京祥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祥何餐饮),当事人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18. 北京开门红餐饮有限公司(固始鹅块),当事人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19. 北京家琦欣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大寺板面),当事人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20. 北京涵源冷饮品店(蜜雪冰城),当事人消毒设施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21. 北京晋乡人餐饮有限公司(晋乡人),当事人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婧
编辑/毛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