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判了!
新华社 2021-10-18 21:20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18日对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该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郭美美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据公诉机关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分别自2021年1月和2021年2月起,在明知上家赵某(另案处理)处所销售的减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况下,仍各自以每盒699元等单价对外销售。至案发,被告人郭美美销售减肥糖100余盒,收款7万余元。其间,被告人郭美美还帮助被告人汪邹雅向赵某订货、付款,共同销售减肥糖4盒,收款2796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查获的涉案减肥糖中检出西布曲明成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最终,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郭美美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被告人汪邹雅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编辑/孙政洁

相关阅读
网销有毒“减肥产品”获利近百万元 夫妻获刑10年至12年
中国新闻网 2023-12-12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央视新闻 2023-11-28
女子在微信朋友圈售卖有毒“减肥药”获重刑
法治日报 2023-01-29
上海法院去年审结案件87万件,郭美美案、巨如案等写入报告
澎湃新闻 2022-01-22
郭美美案、昭化路厂房坍塌事故案等被写入上海高院工作报告
澎湃新闻 2022-01-21
10月19日早读丨你不能错过的新闻都在这里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0-19
15楼财经 | 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郭美美一审获刑两年六个月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0-18
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郭美美一审获刑两年六个月
澎湃新闻 2021-10-18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