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是宪法法律赋予代表的基本权利,也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升立法质量的重要途径。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处处长肖兆申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至四次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克服疫情影响,通过多种方式更加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察民情、汇民智、聚民心,共提出议案1795件(其中一次会议325件、二次会议491件、三次会议506件、四次会议473件)。
据悉,代表议案涉及加强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健全现代化经济体系、生态环保和绿色发展、完善国家机构组织和职能等方面,涵盖范围广,涉及单位多。这些议案绝大多数为法律案。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十三届全国一次会议至四次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共向大会提出建议33472件(其中一次会议7139件、二次会议8160件、三次会议9180件、四次会议8993件)。
其中,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建议共计653件,整体呈上升趋势,反映出代表团对代表建议工作的重视程度持续提升;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共计7285件,整体呈下降趋势;代表单独提出建议的共计25534件,呈逐年增长态势,今年首次超过建议总数的八成,体现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不断提升。
办理重点督办建议,是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的一项重要举措。
肖兆申说,本届以来,共确定了73项重点督办建议,涉及代表建议960多件,涉及代表2200多人次,内容涉及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改善人民生活、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等。
“从办理结果看,近几年,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均占建议总数的70%以上。”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赵红信
校对/葛冬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