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券交易所就第二批基本业务规则征求意见,分别为《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试行)》。北交所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的规则构建了北交所履行发行上市和融资并购审核职责的基本制度框架,未来还将持续完善审核机制安排。
此外,作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www.bse.cn)昨日上线试运行。
坚持以用户体验为中心
北交所官网上线试运行初期,主要包含三个内容模块:一是业务规则模块,当前主要作为北交所各项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平台,是各类市场主体参与规则制定的重要渠道。二是投资者教育模块,对北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进行官方解读,是广大投资者理解业务规则核心要义的学习平台。三是北交所简介和要闻板块,对北交所基本情况进行介绍,及时展示市场重要新闻和发展动态,是各类用户迅速获取北交所资讯的有效途径。
根据《证券法》规定,北交所官网将作为北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是全方位服务各市场参与主体的重要平台和窗口。随着北交所设立各项工作不断推进、市场业务不断丰富,北交所官网将陆续上线发行上市专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情信息揭示、统计数据发布、法规制度展示等内容和功能。
北交所表示,将坚持以用户体验为中心,根据市场建设发展情况,不断提升网站综合效能,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权威信息平台。
规则总体安排与科创板、创业板保持一致
此次征求意见的规则是北交所试点注册制、履行审核职责的基本规则依据,主要内容为股票发行审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总体安排与科创板、创业板保持一致。
一是贯彻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审核理念,通过审核问询等多种方式,引导发行人“讲清楚”,督促中介机构“核清楚”,保障投资者“看清楚”。二是坚持公开透明的审核原则,设置高效有序的审核流程,保障与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程序顺畅衔接。三是强化配套自律监管安排,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规成本,压实发行人的主体责任,引导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归位尽责。
上述三件业务规则吸收借鉴了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经验,总结了前期新三板精选层的有关实践,形成了契合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规律和需求特点的制度安排。
公开发行并上市审核方面,主要是落实注册制要求,在精选层自律审查安排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一是明确衔接分工,实行“一次申报、一次受理”,北交所受理发行申请文件并审核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二是延长财务报告有效期,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有效期为6个月,可申请延长的期限从1个月调整为3个月。三是完善审核时限总体要求,明确发行人及保荐机构问询回复总时限为3个月,上市委员会暂缓审议时限为2个月,进一步明确审核预期。
上市公司融资并购方面,为更好地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持续融资,除遵循注册制一般要求外,也作出体现市场定位和特色的具体制度安排。一是支持企业按需灵活融资,对上位法规定的自办发行、授权发行等特色融资机制设置了快速、便捷的申报和审核安排。二是建立兼具包容性与规范性的重组审核机制,对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现金购买土地、厂房、机械设备等行为不纳入重组管理;设立并购重组委员会,提升重组审核的专业性、审慎性和权威性;丰富并购支付手段,明确上市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购买资产或者募集配套资金。
重组上市方面,明确了重组上市标准。考虑到重组上市的特殊性,坚持底线思维,明确仅有符合上市条件中净利润或营业收入标准的资产可以实施重组上市,有效把控置入资产的经营风险,切实保障上市公司质量稳步提升。
来源/证券时报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