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国新办举行横琴、前海开发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
现场,有媒体提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在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进口关税等方面都提出了一些财税支持政策,而且支持力度很大,制定这些政策的主要考虑是什么?创新点在哪些方面?
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表示,横琴是促进粤澳合作、推动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重要载体。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始终高度重视横琴开发建设,在横琴实施了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且在财力方面给予了积极支持。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横琴新区的初心就是为澳门产业多元发展创造条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从政策、人力、财力等方面多管齐下,聚力攻坚”的要求,中央财政主要在统一规范的财政体制下,围绕澳门在横琴的多元发展目标和情况变化,进一步创新完善政策措施,并加大支持力度,推动粤澳深度合作发展。措施包括几个税种的几个方面,我简要介绍一下。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将有利于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产业全部纳入企业所得税15%优惠税率的政策范围;对企业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允许在支出发生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或者加速折旧和摊销;对在合作区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通过上述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进一步加大优惠力度。对在合作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对于在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促进人才集聚,鼓励澳门居民就业创业。
在进出口税收方面,进一步优化分线管理。货物“一线”放开上,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允许的情况外,其他经“一线”进入合作区的货物,均可以免税或者保税进入。货物“二线”管住上,从合作区经“二线”进入内地的免税或者保税货物,延续此前的做法,按进口货物有关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但对合作区内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合作区加工增值达到或者超过30%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促进粤澳产业融合。人员进出便利上,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免税的外,其他物品可免税经“一线”进入横琴;对经“二线”进入内地的物品,将研究制定相适应的税收政策,按规定进行监管,澳门和横琴之间的人员往来将更加便利。
财力支持方面,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难免会带来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减收,为了支持横琴财政可持续,中央减收由中央财政承担,不扣减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合作区地方减收,中央财政在统一规范的财政体制下专门安排综合财力补助。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中央补助将与合作区吸引澳门企业入驻和扩大就业、增加实体经济产值、支持重点产业等挂钩,通过体制机制增加合作区服务澳门产业多元发展的动力。
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紧紧围绕合作区的战略定位,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细化政策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落实,进一步发挥政策实效,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加快发展。
编辑/崔心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