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上午,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故意杀人罪犯石俭雄执行了死刑。
为讨要2025元欠款,他杀死一对夫妻
石俭雄,男,汉族,1973年3月27日出生,文盲,庆阳市环县小南沟乡人。
2018年以来,罪犯石俭雄因被害人朱某(殁年51岁)、户某(女,殁年49岁)夫妇赊欠其货款2025元,多次催要未果。
2020年4月3日8时30分许,石俭雄前往环县甜水镇朱某夫妇租住处再次索要欠款,遭二人辱骂、推打,且户某否认欠其钱。
石俭雄遂产生行凶报复之念,在甜水镇街道一商店购买木柄单刃尖刀一把,于当日9时16分许返回朱某夫妇租住处,持刀在朱某、户某胸背部先后捅刺数下,致二人当场死亡。作案后石俭雄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0年9月16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石俭雄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告人石俭雄及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均未提出上诉。
经报请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同意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石俭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判处罪犯石俭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罪犯石俭雄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此前报道
庆阳中院审理查明,2018年11月份,被告人石俭雄将环县甜水镇某粮油蔬菜店铺盘点后,对剩余食材便宜销售。期间,在该店隔壁经营面馆的被害人夫妇便在石俭雄的店铺购买面粉,后赊欠米、面、鸡蛋、调料等食材价值共计2025元。
石俭雄多次索要欠款,夫妇二人以各种理由推脱。2020年3月26日、27日,石俭雄分别给被害人夫妇持续发微信视频、打电话、发信息催要欠款,对方均未理睬。
2020年4月3日8时30分许,被告人石俭雄驾车来到被害人租住处,敲门无人应答,石俭雄向房东确认其在房内后再次敲门,仍然无人应答。
几分钟后又返回院内敲门,被害人朱某打开房门,双方为此发生争执,遂心生愤恨,产生用刀将夫妇二人捅戳一顿的想法。
后石俭雄即上街寻找购买作案工具,辗转几次后到某五金店内购买尖刀。随即驾车再次到被害人租住处,持刀捅刺致二被害人失血性休克死亡。石俭雄即离开现场至派出所投案。
庆阳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石俭雄不能正确处理其与被害人夫妇之间的债务关系以及由此引发的争执和冲突,故意持刀捅刺致二被害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尽管本案因民间债务纠纷引发,二被害人长期欠债不还反而在石俭雄上门索要时污言辱骂被告人,被害人的行为在引发本案的前因上具有过错责任。石俭雄作案后亦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
但是,由于石俭雄仅因债务及言语冲突的原因就产生用刀捅戳二被害人的想法,进而极力准备并刻意选择作案工具,二次返回被害人租住处,直接、反复、多次在二被害人要害部位捅刺,致二被害人因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案发后,亦未对被害人亲属进行任何经济赔偿。
故石俭雄的犯罪行为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均不足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