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办卡容易退卡难、7天冷静期依旧难以让消费者顺利退卡。近日,北京商报记者走访调查多家健身房发现,可以停卡转卡唯独不能退卡,健身房并不会主动告知会员“7天冷静期”。 乐刻健身、宝德龙游泳健身会所、威尔仕健身等均有类似情况出现。
专业人士称,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地位上是不平等的,消费过程中形成的格式合同关系,往往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排除了经营者的责任、加剧了双方不对等的利益关系。健身房办卡“7天冷静期”推行已有4个月,消费者与健身房之间的矛盾并未得到明显改善。
办卡容易退卡难
健身卡一旦开卡,难退卡成了消费者的心病。丰台区从事IT行业的李先生称,在北京乐刻健身房办卡不仅不支持退卡,转卡也是不可以的事情。“会员卡绑定个人手机号,除非另一个人用我的手机号登录乐刻App,且始终保持登录状态,否则就会退出,操作起来很麻烦。”
北京商报记者从乐刻会员卡协议的内容看到,会员卡仅供本人使用(体验卡除外),一经售出,原则上不予退款。记者致电乐刻健身太阳宫店询问退卡事宜,该店店员称,本店不支持退卡退费。
“乐刻健身基本上都是月付制,月付制的会员可以随时停止付费。”乐刻相关负责人杨先生称,“但是年卡等不存在退卡的情况,可以停卡,也可以转卡。”上述负责人表示会再了解退卡情况,给出更多的反馈信息。
办卡容易退卡难的情况,李先生并非个例。消费者熊先生向北京商报记者反映,今年7月16日,在宝德龙游泳健身会所花1800元办了一张年卡。由于工作调动,熊先生需要退卡,直到这时,熊先生才发现与健身房签订的合同规定“不退不换”。
宝德龙游泳健身会所告诉熊先生,会所要求不能退卡,只能转卡。不过,熊先生的转卡也并不顺利,转卡的半个月期间内,“没有相关人负责,卡也没有转出去”。熊先生强调,当初与销售协商,对方曾口头承诺可以帮忙转卡。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江波认为,健身房不退卡不退费的行为,是不合理的。顾客交纳费用办理健身会员卡,顾客和健身房之间形成了健身服务合同关系,双方理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
王江波进一步解释称,但是在健身房提供的格式合同中往往会单方规定“会员卡一经出售,不得退卡、转卡”,该条款系健身房预设反复使用的格式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该条款如若没有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并进行明确强调和告知,就属于未经双方协商,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消费者权益的无效条款。”王江波称,消费者亦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之规定,主张该条款不属于合同的内容。
7天冷静期成了一纸空文
退卡难仅仅是消费者躲不掉的坑之一,原本保护消费者权益的“7天冷静期”对于大多数健身房来讲,是一纸空文。
北京商报记者向乐刻健身相关销售人员询问“7天冷静期”时,该销售人员直接表示,“没有接到相关通知,没有7天冷静期”。在问及消费者交了钱不开卡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无理由解除合同,乐刻健身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可以转卡,但不支持无理由退卡。
杨先生则表示乐刻健身一直都是执行“7天冷静期”,核实会员是否开过卡、是否来过门店,如若没有则会退款。“我们本身是月付制,不是年付,已经给了消费者考虑的时间。”
今年4月1日,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要求推行北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规定,为了预防和减少因冲动消费引发的纠纷,为消费者设置了7天冷静期。
4月8日,北京市体育局对《北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解读。其中,甲方自签署本合同的次日起,有7天冷静期,冷静期期间,在未开卡使用健身服务的情况下,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乙方对甲方退费申请确认后,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全部预付费用。
杨先生认为,7天内没有开卡,基本是可以全额退的。如果体验2、3天,消费者再要求退卡,很难衡量如何退款。“如果这种情况下仍要求退款,可能会造成市场的紊乱,可能会有一些争议。”
在调查过程中,北京商报记者发现,北京大多数健身房并没有履行“7天冷静期”的规定。GT健身、壮壮健身、威尔仕健身等均没有“7天冷静期”的条款。
在北京朝阳区开健身房的吴先生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在自己的健身房,只要不是会员提出“7天冷静期”,健身房在签合同前不会主动告诉会员“7天冷静期”。疫情期间,健身房的经济已经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所以健身房并不是很愿意接受“7天冷静期”,对收益有一定的影响。
格式条款扩张滥用
健身房办卡多为预付式消费,消费者办理的每张卡均与健身房销售员薪资挂钩,甚至关乎着健身房是否盈利,此举也导致经常出现“销售员办卡积极、退卡躲闪”的现象。
“会员退卡退费会对乐刻健身店长的薪资产生影响。”北京商报记者在北京乐刻加盟商李女士处了解到,乐刻店里一般只有一个店长,店长负责会员增长、店面打理等工作事宜。加盟商可以选择店长,店长的工资由底薪+提成组成,提成包括业绩的完成情况和会员卡的收入,退卡退费会对店长的薪资产生影响。
据三体云动数据中心统计,2020年受疫情影响,主流城市健身俱乐部月均收入仅43.5万元,较2019年下滑18.8%。从营业时间来看,2020年比2019年整体少了2-3个月的营业时间。2020年主流城市健身工作室单店月均收入9.63万元,整体下滑13.3%。目前北京地区健身房退卡退费问题情况复杂,存在部分健身房不退费的情况。
2019年底,北京市便出台了《关于加强预付式消费市场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原则上不应发售有效期超过3个月、面额(预付额)超过3000元的预付健身产品”。显然,各方对体育健身行业方面的监管力度依旧在不断加大。
王江波称,格式条款的扩张滥用,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使自己处于无论其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约定,其均可获得全部报酬的有利地位。消费过程中形成的格式合同关系,往往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排除了经营者的责任、加剧了双方不对等的利益关系。
“体育行业需要用产业的思维而不是企业的思维经营。” 北京体育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耿志伟称,目前体育行业在服务上存在同质化的问题,不同的消费者实际的需求是不一样的。产品的服务需要多样化,除了健身场景,还需要培训服务、指导服务和饮食规划等。耿志伟举例称,比如健身房除了健身的场馆服务外,需要增加一些其他资源上的种类。有时候,体育行业需要和其他的企业合作来完成整个项目,从而吸引更多的人群来参与。
来源/北京商报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