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丨几毛钱的违禁减肥药卖近百块 郭美美第二次受审择期宣判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8-13 16:50

郭美美曾因犯开设赌场罪获刑5年,就在刑满释放2年后,她因销售有毒有害减肥药再次走上法庭接受审判。不过此案未当庭宣判。

开庭

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受审

2021年8月13日上午9时30分,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上铁法院)对郭美美、汪邹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郭美美、汪邹雅分别自2021年1月、2月起,在明知上家赵某(另案处理)处所销售的减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况下,仍各自以每盒699元等单价对外销售。至案发,被告人郭美美销售减肥糖100余盒,收款人民币7万余元。期间,郭美美还帮助被告人汪邹雅向赵某订货、付款,共同销售减肥糖4盒,收款2796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查获的涉案减肥糖中检出西布曲明成分。

公诉机关认为,郭美美、汪邹雅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庭审中,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郭美美、汪邹雅及其委托的律师进行了辩护。

法院表示,此案将择期宣判。

据了解,郭美美曾因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9月被北京东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2019年7月刑满释放。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将面临从重处罚。

回顾

75人被抓 涉案金额超5000万

2021年3月,上海浦东警方发布的一则通报,让郭美美再次成为热点话题。

通报中称,警方成功侦破一起生产、销售添加违禁成分(西布曲明)减肥类食品案件,抓获生产人员曾某某(女,26岁),销售人员周某某(女,26岁)、郭某某(女,30岁)等32名犯罪嫌疑人。现上述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其中提及的30岁女子郭某某就是郭美美。

据介绍,2020年12月,浦东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收到一条线索。有人在网上销售假减肥药。该制售窝点通过在网上发布广告进行宣传,吸引爱美女性。五花八门的产品、品种多多,消费者被其中的宣传话术所吸引,想通过“特效减肥类保健食品”让自己瘦出完美曲线。殊不知,自己买的减肥药中添加了“西布曲明”的违禁成分,虽然有减肥的效果,但会对身体会造成伤害。

后经侦支队民警经过数月缜密侦查,最终抓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减肥类保健食品的嫌疑人曾某某、周某某、郭美美等75人。捣毁生产窝点3处、销售窝点24处,现场查获有毒有害减肥类保健食品65000余粒、生产原料约34公斤、生产设备3台以及外包装20000余件,涉案金额达5000万余元。

“添加这种违禁成分后,食用者一天可以瘦三四斤,但这种药品对人体危害很大,会导致食欲不振、头晕恶心等后果,严重的会导致死亡。”侦查员黄帅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款药品每粒的生产成本只有几毛钱,终端代理商的售价为每粒69元,利润十分丰厚。

对于肥胖症患者来说,“西布曲明”原本是一种治疗药物。早在2010年,“西布曲明”就已被国家明确禁止使用,但此后仍有人为追求减肥效果,违规使用这种成分制成的相关减肥食品。“使用这些减肥食品的人会产生一定依赖性,不吃就会胖。”黄帅帅说,因此这些使用者也被称为“老药罐”。

4月16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对郭美美、汪邹雅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

7月16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的微信公号发布消息称,已依法对郭美美等13人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其中披露,2020年9月起,周某某将生产商曾某某等人生产的减肥糖批发给下级销售代理赵某、李某等人,赵某等人通过微信等渠道销售至全国各地。2021年1月,赵某发展郭美美为销售,郭美美通过微信、微博发布广告,销售减肥糖。该系列案中的减肥糖中均检出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非法生产、销售添加西布曲明的减肥糖依法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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