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倩女幽魂》演职人员片酬涉“阴阳合同”?北京文化回复
中新经纬 2021-08-04 18:04

对于《倩女幽魂》片酬成本是否合理的问题,ST北文日前回应称,天津嘉煊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嘉煊”)为该剧承制方,截至目前该剧尚未最终制作完成,天津嘉煊尚未向公司提交最终结算报告,故公司暂无法准确核算总片酬、演职人员片酬、单集片酬、片酬占总成本比例等数据。

3日晚间,ST北文发布公告回复深交所年报问询函。ST北文表示,2019年公司净利润亏损主要原因是受行业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星河文化和原全资子公司世纪伙伴经营业绩下滑。2020年公司净利润持续亏损,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司电影业务受到较大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原旅游业务相关资产剥离,无旅游业务收入等。公司近两年不存在集中确认成本和资产减值实现“洗大澡”情况。

对于媒体报道称ST北文2019年投资拍摄的影视剧《倩女幽魂》存在通过“阴阳合同”向演职人员支付大额片酬的情形,具体方式为同演职人员签署0.48亿元的演员聘用合同,并同演职人员关联方签署增资1.12亿元的“阴合同”一事,ST北文回应表示,经公司核查,公司没有与演职人员的关联方签署增资协议。

对于《倩女幽魂》片酬成本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名为增资、实为成本”的情况,ST北文称,经核查,公司于2018年与天津嘉煊签订协议,约定天津嘉煊为该剧的承制方,负责制作完成该剧,该剧大部分片酬合约均由天津嘉煊与演职人员签订。

截至目前,该剧尚未最终制作完成,天津嘉煊尚未向公司提交最终结算报告,故公司暂无法准确核算总片酬、演职人员片酬、单集片酬、片酬占总成本比例等数据。

年审会计师回复称,基于执行的核查工作,未发现《倩女幽魂》片酬成本存在“名为增资、实为成本”的情况。

《倩女幽魂》是否存禁止发行或放(播)映的情形?对此,ST北文表示,该剧为公司原全资子公司世纪伙伴投资制作的电视剧,世纪伙伴于2019年11月将该剧权益陆续转让给公司。该剧于2019年4月开机,同年8月杀青,截至报告期末处于后期制作阶段,尚未制作完成。因受主要演员事件影响,该剧的发行情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于报告期内对该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截至报告期末,电视剧《倩女幽魂》在公司财务报表中存货账面余额为37602.11万元,2020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081.69万元,期末存货账面净值为7520.42万元,该事项对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影响金额为-25534.89万元。

(中新经纬APP)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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