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飞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西安奈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原告飞宁建筑诉称,原、被告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和《工程补充协议》约定按照承包范围和合同价款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当原告已履行合同及增项全部义务时,奈雪尚有余款121436元未支付。经多次催要,奈雪拒不按约定支付剩余货款,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对此,奈雪辩称,飞宁建筑交付的工程存在严重质量缺陷问题,应承担无偿保修责任,由此支付的维修费用也应当由飞宁建筑承担。奈雪的茶已在质量保修期内向飞宁建筑支付了维修费用180500元足以抵消《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尾款91077元。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被告向原告共计支付工程款485744元,尚欠工程款121436元,现原告请求被告支付该款,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而对于工程质量缺陷问题,法院认为,考虑双方对工程质量存在争议,违约金自原告起诉时计算。判决奈雪支付工程款121436元,并按日万分之三支付该款自2021年2月19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驳回飞宁建筑其余诉讼请求。此外,案件受理费3342元减半收取为1671元,也由奈雪承担。
官网信息显示,奈雪的茶创立于2015年,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隶属于深圳市品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3月,奈雪完成A+轮投资,估值达到60亿元。
6月30日,奈雪的茶在港交所正式挂牌。不过,二级市场亮相首日,奈雪的茶破发,7月27日,奈雪的茶股价更是遭遇腰斩。29日,奈雪的茶高开,截至发稿,涨幅达13.69%,报11.46%港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