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老先生家有3个女儿,江老先生与妻子故去,留有公证遗嘱一份,载明全部遗产由大女儿江敏继承。但江家小妹江枫对此并不认可,拒绝配合大姐完成继承。为此,一奶同胞的三姐妹闹上了法庭。
6月29日,该案在北京丰台法院开庭审理。庭上小妹哭着求大姐,称只是想要6幅十字绣做念想,悼念父母,而大姐却回应,“6年了她都没回家看过老人,我妈生前说了,一根草都不给她(小妹)留!”
江敏说,二老生前她尽心照顾,起初不知道二老留有遗嘱的事。2020年,在二老相继离世后,她整理遗物时,在抽屉里发现了遗嘱。“二老分别留有遗嘱,都是说要将全部财产留给我。我为了尊重父母的心愿,也是为了保证我自己的权益,请求全部继承二老的遗产。”她说。
小妹江枫不认可遗嘱的真实性,遗嘱中有多处遮挡,不能证明它的真实性。其次,她表示,“父母在购置涉案房屋的钱款中,有101万余元是我出资的,这属于两位被继承人的债务,应当由继承人清偿债务,再依法分割财产。”
“我母亲病重六年,每个月医药费少了3万多了6万,一直是我在出,二老生养死葬都是我负责,没人给出过一分钱。”同时江敏指责小妹,当时不知是何原因和父母打过一架,之后再也不进家门。
“我父亲2020年5月份去世的,我给江枫和她爱人打电话,怎么也打不通,12月份我母亲去世,再打电话还是没人接,后来我没辙了,上派出所找到了她(小妹)婆婆的电话,才找到她。”
“你们看看!这每一针,每一针一线都是我自己绣的,就因为我母亲喜欢,我妈属虎,我给绣的虎虎生风……”江枫举着自己的十字绣的残样和剩余材料哭了,她说,关于这6幅十字绣,是母亲搬新家,她夜以继日连着绣了6个多月制成的。
庭上,江枫大哭,说“我手机号用了20年,俩姐姐怎么可能找不到我?”她说,母亲家挂着这几幅十字绣对她来说有特别的意义,“我可以什么都不要,就要这6幅十字绣。”
江枫说,其实直到2020年12月31日,她都不知道父母去世的消息。当天她接到了派出所电话,“说我父亲病危了,之后赶快给大姐回电话,想知道老人情况,是她!她怎么也不接电话,俩人都不理我。为什么过了这么久才告诉我父亲去世的消息啊!”江枫说,自己和父母关系并没有两位姐姐所说的那么恶劣,得知父母去世后,她每天抱着二老的照片思念。
据了解,江枫曾因大姐未告知自己父母去世、禁止自己祭奠一事,将大姐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认为,江敏虽然侵犯了江枫的祭奠权,但江枫在父母生病住院以及死亡前较长一段时间内,未积极、主动与父母保持联系,亦未尽到为人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故在一定原因上导致其对父母生病住院以及死亡情况并不知悉,因此法院综合考虑以上情况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金额。最终判决江敏赔偿小妹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并于10日内配合其对逝者进行祭奠。
而关于江枫和父母吵架这件事,她解释,因为母亲脾气不好,为了些鸡毛蒜皮的事说了些决绝的话,伤透了她。同时2008年开始,二姐江澜离婚后和父母住在一起,“有两个姐姐照顾父母,我放心,为了我母亲健康,才决定冷处理这件事的。”
江枫同时出示了一组交通事故受伤、颈部疾病等材料,证明她为什么不去看父母。
“6年!6年你没登过家门,这是你不来家里看老人的理由吗?哪怕用手机联系都行啊。”大姐表示,她去派出所称父亲病危,是因为开庭需要她的联系方式,但自己联系不上她,所以才这么做。并指出,如果小妹江枫和家里联系,尽孝道,不可能不知道父母去世的消息。
对于江枫称自己垫资100多万的事情,大姐则认为是“假的”。她说,“我们家是2007年拆迁的,钱够。而且家里我妈说了算,也不喜欢看人脸色,所以她根本不可能让别人给她买房。”大姐推测,这笔钱一定是父母的拆迁款,交给了小妹,让她帮忙转钱而已。“还有,我家拆迁时所有事项,包括拆迁协议是江枫操办的,现在拆迁款哪去了?”她说。
“这钱是我爱人家另一套房子2003年时候的拆迁款和我家里的钱,还有我在我父亲家作为被安置人的钱!我根本没经手拆迁的事儿啊!”江枫说。
江枫说,母亲不识字,只会写自己名字,不可能在公证处独自书写下遗嘱。公正遗嘱作出有几行残字、遮挡。回执单里填写的电话号码,是大姐的手机号,而且公正里加了一份江敏身份证,认为这份遗嘱在公证时大姐是知晓,并在场的,故这份遗嘱不能是二老真实意思表示。这也与江敏在开始时称,“不知道父母立有遗嘱”的说法前后矛盾。
此后江枫表示,关于遗产,她可以什么都不要,只求大姐将那6幅十字绣留给她做个念想。面对妹妹的哭诉,江敏则表示,“我妈生前说了,一根草都不给她,不给!房子既然给我了,我认为房子里所有东西都是我的。”
最后法官宣布休庭,该案未当庭宣判。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实习生 罗睿琪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