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汪洋被决定逮捕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6-10 16:09
据最高检6月10日消息,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汪洋(副厅级)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拉善盟分院审查起诉。日前,阿拉善盟检察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汪洋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赵红信
校对/熊伟
相关阅读
内蒙古两名落马厅官被决定逮捕:均涉受贿罪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8-26
赤峰市政协原副主席汪洋被公诉:涉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7-22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原党组成员刘玉瀛被决定逮捕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5-10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马明被公诉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1-12
巴彦淖尔市原副市长武银星被公诉 涉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12-31
原银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局长薛纪宁等4名厅官被决定逮捕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0-12-18
呼和浩特市政协原副主席白云被决定逮捕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11-26
江苏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原主任周建强等5人被决定逮捕
最高检公号 2020-11-12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