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微评:别让健身卡冷静期条款中看不中用
中国新闻网 2021-05-28 15:01

中新网客户端5月28日电 北京推出“健身卡7天冷静期”条款已经将近两个月。记者经过走访了解到,作为《北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中的条款,7天冷静期的施行并不具备强制性,一部分健身房在经营中也并未引入。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出,是为了减少顾客与健身房之间,因退费问题引发的消费纠纷。虽然示范文本只是指导性文件,但消费者在与商家签订健身合同时,可以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也可以要求商家设置“7天冷静期”。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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