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广西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通报,该局近日通过多警种合成作战,成功捣毁了一个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团伙洗钱的“跑分”窝点,刑事拘留10人,查获电脑、手机、银行卡等作案工具一批,涉案金额超过8000万元。
今年4月20日,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经侦大队在梳理线索时发现,在南宁秀厢大道某小区一出租屋内,有人涉嫌长期利用网络支付平台为他人进行非法支付结算,涉及的资金可能与网络赌博、电信诈骗“洗黑钱”有关。
警方调查发现,该小区内确有一伙人分散租住在小区内不同楼栋,平日足不出户,三餐全部吃外卖,行迹十分可疑。
4月30日,当专案组民警准备开展收网行动时,该团伙却一改往日的“蜗居”状态,叫来了搬家公司,分批搬离出小区。
很快,警方查清了该伙人员新的落脚点:南宁市西乡塘区振兴路某小区内。
5月14日上午6时许,兴宁警方出动4个抓捕组同时展开收网,在振兴路某小区出租房内当场抓获正在进行“跑分”洗钱的犯罪嫌疑人7人,在康明路、明秀路和创业路某小区相继抓获该团伙的“老板”黄某恩、梁某昌等人。
行动中,警方共查获嫌疑人用于“跑分”洗钱的作案电脑6台、手机39台、银行卡94张。
经审讯,嫌疑人黄某恩(男,26岁,广西崇左市人)、梁某昌(男,30岁,广西梧州市人)供认,两人联络到网上某涉嫌网络赌博的“跑分”平台,按每走一笔账户流水获利千分之七的比例获取“订单”。
其间,为了提高效率,嫌疑人黄某恩、梁某昌两人对外招聘多名“工作人员”,经过“培训”后,让“工作人员”利用自己名下的XX宝、银行账户从事“跑分”洗钱活动。应聘的多为年轻人,没有固定职业,他们见工作轻松且来钱快,在明知“跑分”洗钱是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协助作案。
此外,为了扩大交易量,黄某恩、梁某昌分别向他人购买了大量XX宝和银行账户进行作案。两人还供述,因为知晓“跑分”洗钱是违法犯罪,为了规避公安机关打击,作案窝点不定期更换。
从2020年10月至今,该团伙非法支付结算的资金达8000多万元。
目前,该团伙人员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总台央视记者 傅琦恩 沈庆 袁鹏 何柏霖 刘春)
编辑/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