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落实程序需要相当一段时间,中国足协有关新赛季国内赛季职业联赛准入审核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之中,三级联赛最终准入名单最快也要于3月中下旬才能公布。不过由于江苏队已宣布停运,天津津门虎队解散传闻也一步步接近现实,因此两队球员未来命运也颇为引人关注。
按照2020年12月14日公布的《中超俱乐部2021至2023赛季财务约定指标》,球员在由原属俱乐部转入新俱乐部后,仍可通过签署补充协议,执行原合同约定的薪酬标准。但如原属俱乐部解散,其球员将获自由身,他们与新俱乐部签约则要严格参照全新限薪标准。由此可见,类似江苏队队长吴曦这样与原俱乐部有约在身的球员,如欲在2023赛季结束前保持原有薪酬标准,最好能在中国足协公布新赛季中超联赛俱乐部准入名单之前实现转会。
就在2月28日江苏足球俱乐部宣布“停运”,有业内人士认为,“停运”与“解散”严格有别。换言之,在江苏足球俱乐部尚未确认无缘获得新赛季中超联赛准入资格或尚未确认退出之前,俱乐部仍可以交易其球员。
不过需要说明的是,在江苏俱乐部公开宣布“停运”后,外界普遍认为,在投资人无力伸手解救的背景下,江苏队解散只是时间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有俱乐部有意引进江苏队部分球员,那么在这个当口也不会轻易出价,而更倾向于等待解散成为事实后,免费得到相关球员。这是因为任何一家职业俱乐部一旦解散或退出职业足坛后,其球员按中国足协现行规定应被认定为自由球员,其情形与当初辽足等俱乐部解散(退出)后,其球员的身份认定情况类似。
值得注意的是,在两家深陷解散危机的中超俱乐部中,不乏像吴曦、李昂、阿奇姆彭、艾哈迈多夫这样的优秀本土球员及外援。这些球员与原属俱乐部均有约在身,比如,吴曦还于上赛季结束前后与江苏俱乐部续约。那么一旦其原属俱乐部解散或退出,这些球员未来何去何从?其薪酬标准如何执行?是一个非常引人关注的问题。
2020年12月14日,中国足协推出了《中超俱乐部2021至2023赛季财务约定指标》,在推出“俱乐部限投、球员限薪”政策,治理职业联赛环境、遏制职业联赛非理性投资的同时,也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各俱乐部应使用中国足协或足协授权机构公布的标准制式合同模板与本俱乐部球员(包括新引进的球员)签订新的合同。如原合同薪酬高于新合同约定薪酬,双方应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薪酬差额部分的支付方式。”
从上述约定不难看出,如果中超球员与原属俱乐部签署新合同或转会到其它俱乐部,那么并非“一刀切”地执行“本土球员税前500万元、外援税前300万欧元”的薪酬上限,而是可以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维持原合同薪酬标准。但绝大多数职业俱乐部球员现有合同截止日期都不会超过2023年底。
上述规定对江苏、天津两家俱乐部约内球员无疑具有现实意义。如果两家俱乐部解散或退出,其约内球员又想延续原有薪酬标准,那么就必须在俱乐部解散(退出)前落实个人转会,否则一旦俱乐部俱乐部主体不复存在,原合同及原俱乐部补充协议将自动终止,当然也就不存在“延续原合同标准”的概念。作为自由球员,他们与新俱乐部签约,就必须按照新标准约定薪酬数额。这对于像吴曦、李昂、阿奇姆彭、艾哈迈多夫这样的球员来说,无疑将构成利益损失。
据了解,目前中国足协、职业联盟筹备组也正在与俱乐部方积极沟通,在为职业联赛止损的同时,也尽可能地维护相关球员的利益。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肖赧
编辑/张颖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