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更新了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名单。截至目前,共有3239家机构完成备案,包括91家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型机构,其中30家聚合支付机构为新增。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外包机构备案工作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备案工作是协会组织开展收单外包服务市场自律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有助于协会和监管部门完整准确了解收单外包服务市场发展情况。”该负责人强调,“未来,协会将在备案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收单外包服务市场自律管理,对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人员予以惩戒,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备案。”
收单外包机构新增1133家完成备案
所谓“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是指经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有权机关批准成立的,接受收单机构委托、承办收单非核心业务并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等合法设立的机构。其业务类型包括特约商户推荐、受理标识张贴、聚合支付服务、特约商户维护、受理终端布放和维护等。
其中最贴近C端体验的业务是聚合支付服务,是指外包机构为特约商户提供的融合多个支付渠道并实现一站式对账的技术服务。简而言之,就是将多个第三方支付方式入口聚合为一个,既能满足商户更多需求,也能最大限度地为消费者提供便利。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移动支付逐渐普及的背景下,聚合支付通过对接多个主流支付方式,为商家提供一站式移动收款便利,体验也更好。聚合支付此前未纳入监管,曾出现对商户审核不严、甚至沦为洗钱工具等问题。”
《证券日报》记者对支付清算协会公布的名单梳理后发现,在刚刚公布的已备案机构名单中新增1133家,其中包括30家聚合支付服务机构,美团支付、海科融通、连连支付、易宝支付、深圳银联金融等均位列其中。截至目前,共有3239家机构获得该资质备案,其中包含91家聚合支付机构。
记者获悉,聚合支付机构成功获得备案并非易事。此前支付清算协会发布的第二批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名单显示,聚合支付机构的备案数量为零增长。2020年11月份,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关于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提交《承诺书》的通知》,提出四大禁止要求。自此之后,聚合支付机构的备案进度才明显加快。
对此,于百程解析称,“聚合支付机构之前的备案进度确实比较缓慢,由此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对该领域的审核保持严谨和审慎的态度。”
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认为,“从已成功备案的聚合支付机构的业务覆盖面来看,线上、线下服务均有涉及,且大部分机构都是在线下与支付巨头合作成长起来的。”
2021年6月底未通过备案或将被市场淘汰
近年来,我国收单市场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充,大部分收单机构通过业务外包模式开展收单业务,但也有部分外包服务机构存在转包、分包、从事套现以及为跨境赌博等商户提供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扰乱了收单市场秩序。因此,为了规范管理收单外包市场,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正式启动备案制。
王蓬博分析称,“聚合支付外包服务行业缺乏统一管理的弊端日渐显露,在线下真实商户越来越重要的今天,外包服务商的话语权越来越重。此外,伴随套现和洗钱案件多发,对外包服务商的管理更如箭在弦上。”
2020年9月16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在京召开“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系统上线启动会”(以下简称“启动会”),正式上线系统平台为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工作提供系统支持。经审核,银联商务、拉卡拉等60家企业成为首批通过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的支付机构。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启动会曾明确表示,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原则上应于2020年10月31日前通过备案系统向协会提出备案申请,并在2021年6月30日前将备案完成比例提高至100%。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备案的外包机构,收单机构应在确保商户服务延续性的前提下,有序终止合作。
“按照上述计划目标,截至2021年6月30日仍未通过备案的外包机构将被市场淘汰。”于百程分析称,备案是聚合支付行业的必然趋势,备案制可以进一步对企业相关资质和展业行为进行规范,提高行业合规水平,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相关权益。
王蓬博对《证券日报》记者坦言,“成功备案的名单里既有持证支付机构,也有知名聚合支付服务商,既反映出支付机构拓展业务的积极性,也传递出监管部门‘应管尽管’的支持态度。
王蓬博指出,备案可能会对部分企业的展业带来一定限制,但总体来看,备案对行业的健康发展依旧利大于弊。”
文/证券日报记者 李冰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