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新区公安局一举抓获5名“冒充公检法”电诈犯罪嫌疑人。
近日,兰州新区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称:其接到冒充上海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的诈骗电话,被骗7万余元。兰州新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受理案件后,紧急联合反诈中心、网安大队展开综合研判,快速确定该诈骗洗钱团伙位于湖北省宜昌市某县。在分管局领导的安排部署下,立即抽调刑侦、网安、特警等部门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火速前往湖北省开展侦查抓捕工作。到达后,专案组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李某、习某三人抓获。经依法突击审讯,三人均对自己冒充公安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后续侦查过程中,经过专案组民警的紧盯不放和循线细查,逐步掌握了该诈骗洗钱团伙上线覃某某、田某某的犯罪证据。专案组人员遂继续前往湖北另一县,成功将犯罪嫌疑人覃某某、田某某抓获。上述5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兰州新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冒充公检法诈骗作案手法隐蔽,诈骗分子编造各种虚假事由实施连环诈骗,作案手法不断变化。诈骗分子往往通过改号软件,伪装成公检法单位的真实电话号码拨打受害人电话或发送短信,即使被害人通过114查号台进行核实,也难辨真伪。同时,犯罪手段迷惑性强,涉案金额较高,受害者容易上当受骗。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机关人员身份,恐吓被害人涉嫌犯罪,并利用非法购买的公民信息伪造通缉令、逮捕令、资金冻结文书等迷惑受害者。诈骗分子能够准确说出被害人身份信息,大大增加了被害人对诈骗电话或短信的信任度,并且被害人因欠缺相关法律知识又急于证明清白,容易从思想上被犯罪分子控制。
兰州新区公安提示:“公检法”不会通过电话做笔录、办案!遇到此类电话一律挂断!“拘捕令”、“通缉令”不会通过QQ下发!收到此类消息一律不予理会或直接报警。
“公检法”不会让人往某个“安全账户”打钱!更不会要求当事人以转账方式查验资产合法性!公检法部门绝不会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您索要钱财及银行卡信息和验证码等重要信息。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