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要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针对中低收入家庭居民自住需求,大力筹集建设包括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在内的各类租赁型住房,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保障率,新增租赁住房供地不低于40%。
23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开幕。提请会议审查的《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显示了以上内容。
草案提出,今后5年,北京要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住房有效供给,统筹新增住房建设供应和存量住房品质提升,坚持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满足市民不同层次住房需求。
在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和空间布局方面,草案提出,北京要统筹住房保障、职住平衡和区域协调发展,提升住房供给体系的适配性。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先导向,增加住房供应,规划期内新增各类居住用地5000公顷、供应各类住房100万套左右,基本实现总体供需平衡。
草案提出,北京要坚持职住平衡导向,推进居住用地优先在轨道交通、大容量公共交通廊道节点周边布局,同步组团式实施周边区域商业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形成一批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的多功能社区。
草案提出,北京将加强CBD、金融街、中关村、丽泽金融商务区等主要就业中心半小时通勤圈住房供应。在新建产业园区配套建设一定比例职工住房,中心城区适度增加租赁型住房供给,在城市副中心、“三城一区”、平原新城等地区加大各类住房供给。
在租赁型住房供给方面,草案提出,北京要加大多层次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针对中低收入家庭自住需求,大力筹集建设各类租赁型住房,提高公共租住房备案家庭保障率,新增租赁住房供地不低于40%。鼓励存量低效商业、办公、厂房等建筑改造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或公寓,加快高层次人才公租房和国际人才公寓建设。
同时,北京还要研究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支持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配套建设市政基础设施。租住房、周边配套市政和公共服务设施实施弹性合理配置,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用。推动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享有同等权利。
在优化政策性住房供给方面,草案提出,北京要持续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精准对接自住型需求。新增共有产权住房供地占比不低于供应总量的15%。强化房源建设市级统筹,结合不同区域申购需求试行跨区分配。合理控制共有产权住房售价。
在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方面,草案指出,北京将以市场化为主导,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居住需求。稳定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规模,优化商品住房供应结构,在确保中小户型商品住房有效供应基础上,合理保障改善型居住需求,保持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畅通“先租后买、先小后大、不断改善、合理升级”的住房消费循环。
此外,草案表示,北京将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租赁业务,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单一目标的项目开发商向城市综合物业运营商转变。
编辑/李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