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重要医疗物资保供企业和北京市防疫物资重点保障企业,洛娃集团研发的两款专门针对冷链食品外包装消毒难题的低温型消毒液已获得国家卫健委消毒产品备案,近日开始上市销售。该产品能在低温环境下有效解决冷链食品外包装在生产加工、储存、运输、流通、交易等环节中的消毒问题,填补了国内外同类产品技术的空白。目前洛娃低温型季铵盐消毒液生产车间已经开始加班加点生产,全力保障冷链食品外包装消毒供应。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1月18日登陆国家卫健委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看到,由洛娃低温型季铵盐消毒液(Ⅰ型)和洛娃低温型季铵盐消毒液(IV型)已获国家备案批准正式上市。
我国多地近期陆续有冷链食品外包装出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以及通过冷链食品外包装引发疫情的报道。为此,洛娃集团积极担负起企业社会责任,利用自身技术优势,从去年6月份开始联合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北京工商大学的专家学者,共同研发冷链食品外包装消毒液。经过六个月实验,洛娃集团的研发取得重要成果,确保了产品的低温消毒效果,填补了国内外同类产品技术的空白。
据介绍,洛娃低温型季铵盐消毒液是新一代消毒液,配方中特殊添加抗冻因子,使产品在-18℃的低温环境下,保持液态和活性,不凝固、不结冰,无析出,无结晶。其作用机理主要是阳离子通过静电力,氢键力以及表面活性剂分子与蛋白质分子间的疏水结合等作用,吸附带负电的细菌体,聚集在细胞壁上,产生室阻效应,导致细菌生长受抑而死亡。
洛娃低温型季铵盐消毒液无色,无异味,不具有腐蚀漂白作用,无残留危害,性能稳定,使用方便,易于储存。此次上市的两款低温型季铵盐消毒液,将耐低温和消毒融为一体,可在-18℃的低温环境下实现喷雾消毒,且仍能保持消毒效果,能彻底解决冷链食品外包装在生产加工、储存、运输、流通、交易等环节中的消毒问题。
根据今年1月4日国家卫健委最新发布的《低温消毒剂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国卫办监督函[2020]1062号),经国家权威的中关村国际医药检验机构检验,洛娃集团此次开发出的两款低温型季铵盐消毒液对作为新冠病毒指示菌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大肠杆菌的杀灭效果符合《消毒技术规范》(2002 年)消毒合格的规定。
洛娃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重要医疗物资保供企业和北京市防疫物资重点保障企业,洛娃集团还将依托技术实力,针对不同场景快速迭代推出多种新型快速消毒产品,保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