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12月4日发表谈话表示,美英等国家少数政客肆意诋毁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对黄之锋等3人依法做出的判决,干扰破坏香港特别行政区法治和司法独立,我们对此表示强烈谴责,并警告其立即停止为反中乱港分子撑腰打气的错误行径。
发言人表示,2019年6月21日,黄之锋、林朗彦、周庭有预谋、有组织地煽惑数千人长时间围堵警察总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依据确凿事实,在3名被告人已经认罪的情况下,依法对其判处监禁。香港社会各界普遍认为这一判决彰显了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维护了公共利益,有利于警醒受蛊惑青少年,推动香港重回法治正轨。然而美英等国家少数政客却罔顾事实,颠倒黑白,将黄之锋等人包装为“民主斗士”,反将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当的执法、检控和司法行为污蔑为“政治迫害”“破坏言论自由”,提出立即释放被告人的荒谬要求,并扬言要联合施压、实施制裁,真是荒诞之极、无理之极!我们对这种公然干预香港特区法治和司法独立,粗暴干涉香港特区内部事务和我国内政的行径表示强烈谴责。
发言人指出,被外国政客称为“民主斗士”的黄之锋等人到底是何许人也?这些人长期宣扬所谓“自决”等“港独”主张,成立“港独”激进组织,勾连“台独”分子;煽动学生参加非法“占中”,并带头冲击政府总部东翼前地、阻挠旺角清场行动,被多次定罪判刑;“修例风波”期间更是频频“告洋状”,积极推动美国通过涉港法案,公然乞求外国对华对港制裁。与此同时,他们还鼓动学生“违法达义”“勇武抗争”“揽炒香港”。在他们的煽动鼓惑下,大量不明真相的年轻学生参与非法街头抗争甚至暴力违法活动,成为反中乱港分子的“政治炮灰”。黄之锋甘愿充当外部反华势力“马前卒”,借“民主”之名,行煽动暴乱、祸港卖港、戕害学生之实,是破坏香港繁荣稳定的祸首之一。他们今天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完全不足抵偿其对国家和香港犯下的罪行!少数外国政客迫不急待地为其豢养的政治代理人脱罪卸责,再次暴露出其“支持香港民主自由是假,利用激进分子搞乱香港是真”的险恶居心和丑恶嘴脸。
发言人强调,回归以来,香港的人权和自由,包括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受到宪法和基本法的充分保障。但是权利行使有法定界限,任何人都没有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由,没有破坏社会繁荣稳定的自由,没有挑战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自由。法治不容亵渎,违法必受惩罚。反中乱港分子不管打着多么光鲜唬人的旗号,不管背后有什么保护伞为其撑腰,不管逃到世界哪个地方,都没有逃避刑责的特权。任何外国和外部势力妄图通过联合施压、制裁要挟等手段迫使中国中央政府和特别行政区政府放弃维护法治的正义之举,都是痴人说梦、自不量力,700万香港市民和14亿中国人民绝不答应!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