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陕西省西安市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西安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将对西安市的住房租赁企业进行信用分级,并根据信用等级进行奖励和惩戒。信用惩戒措施主要包括:冻结其“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所有权限;向社会通报并发出交易风险提示;列入失信“黑名单”,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将其法人代表、股东、相关负责人等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等。
《意见稿》明确,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基础信息、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
基本信息是指住房租赁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信息、企业人员信息等信息。良好信用信息是指住房租赁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住房租赁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诚信合规经营、接受相关监督管理,受到各级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的奖励、表彰,以及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应当记录的其他良好行为信息等。
不良信用信息是指住房租赁企业和从业人员在从事住房租赁经营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被投诉举报、媒体曝光并经查证属实的信息;违反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原则的经营行为信息以及行政处罚等信息。
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基础分值50分。信用信息评价得分=基本信息分+良好信用信息分-不良信用信息分。
信用得分在90分(含)及以上的,为A+级住房租赁企业;信用得分在80分(含)至89分之间的,为A级住房租赁企业;信用得分在70分(含)至79分之间的,为B级住房租赁企业;信用得分在60分(含)至69分之间的,为C级住房租赁企业;信用得分在50分(含)至59分之间的,为D级住房租赁企业;信用得分低于50分的,为E级住房租赁企业。
西安住建局网站截图
西安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办法鼓励住房租赁企业规范管理、诚信经营,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作为对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据。住房租赁企业下设的分支机构、门店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信用信息积分与总公司共享。各区(县)、开发区住建部门应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及时报送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对纳入信用等级为“D”、“E”的住房租赁企业严格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落实监管措施。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开云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