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将严格按照市、区相关部门要求的桶站盯守时间,落实桶站值守工作,充分使用街道垃圾分类指导服务补贴,统筹安排物业人员及保洁人员,在值守时间内确保’一对一’守桶……”近日,石景山区鲁谷街道13家物业签订了一份《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物业企业承诺书》,明确居民小区垃圾分类管理责任,规范操作流程,并表示“愿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自《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面实施以来,全市各街道、各社区先后开展了桶前值守活动,除了垃圾分类引导员,各社区党员、团员、志愿者也纷纷回社区报到,通过桶前值守,向小区居民宣传垃圾分类。为进一步强化桶站盯守工作,明确责任,鲁谷街道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融合现有补贴政策,在区财政补贴基础上,追加资金,对物业进行补贴。
“按照石景山区要求,我们实施垃圾分类工作的补贴标准是每户8.3元”,鲁谷街道城管办副主任田原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这包括小区内的桶站盯守、二次分拣、桶站更新维护等。但城管办在实地调查中发现,参考当前保洁员的平均工资标准,各物业公司很难按照上述补贴标准,达到“1对1”桶站盯守等任务目标,由此,鲁谷街道把补贴标准提高至13元/户/月对物业进行补贴,对辖区内的34个具备条件的居民小区,以户数为依据,与各物业公司签订小区垃圾桶站管理协议,并发放补贴。
此外,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除了34个独立院落,鲁谷辖区内还有11个居民小区存在物业或产权单位交叉的现象,针对此类居民小区,鲁谷街道采取雇请专业公司的方式,对小区公共区域内的厨余垃圾桶进行分拣清运。
“给物业发放补贴,并不代表直接给钱,我们还要进行考核”,田原表示街道、各社区将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各居民小区的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或接到居民投诉的问题,由各居委会责令物业公司立行立改,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由居委会形成报告单,上报街道城管办,城管办根据每月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并对物业的补贴金额进行相应扣除,并由执法队依规进行处罚,从而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性和实现长效管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婧
编辑/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