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6日,G5京昆高速四川雅西段西昌往雅安方向发生一起客车侧翻事故。该起事故造成6人死亡、30人不同程度受伤。后经鉴定,涉事客车部分乘客座椅安全带的功能在本次事故前已失效或部分失效,部分乘客座椅安全带损坏,事故过程中未能对乘客起到可靠有效的保护。10月14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四川省石棉县人民法院日前经过审理,以涉事司机胡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 5月16日上午9时40分左右,胡某驾驶客车搭载13名乘客从西昌客运站出站,在西昌市攀西商贸城,胡某违规搭客22人后驶入G5京昆高速公路往成都方向行驶。当日12时35分,胡某驾车行驶至出口处时,向右方跨越白色实线变道至客货车道,并加速超越旁边的轿车,客车在驶出隧道后遇雨天路面潮湿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与道路中央护栏相撞后侧翻。此次事故造成6名乘客死亡,胡某及其余29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车辆及高速公路不同程度受损。
经鉴定,涉事客车第一排右边内侧乘客座椅安全带的功能在本次事故前已失效或部分失效,第二排左边内侧乘客座椅安全带、第二排左边外侧乘客座椅安全带、第三排左边内侧乘客座椅安全带损坏,不符合国家标准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的要求。
2020年7月2日,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六支队三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胡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庭审中,胡某对石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请求对其从轻处罚。他称,事发当天,在吃过午饭后他上了高速后,走的客货车道,进隧道后变道到小客车道上,在进第二个隧道后,他跟在一辆银色小车后面,在出口三百米左右的地方,银色小车在前方没有问题的情况下踩刹车减速,他随后从小客车道变道到至客货车道,变道的位置是白色的实线。出了隧道,完成超车,他感觉车辆不受控制,方向比较轻,就通过轻轻调整方向来确定是不是车辆的方向出了问题。之后他感觉车辆尾部在往右边摆,就往左打方向,虽然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车子往哪边摆就往那边打方向,但因为怕往右边打冲出桥外,后果不堪设想,就朝左打方向,同时松开油门,轻点刹车。随后感觉车辆偏移速度更快,控制不住,害怕车辆冲破活动护栏,于是踩住刹车,并往右回方向,但是车头还是没有转回来,随后与护栏发生碰撞。结果就发生了车祸。
法院认为,胡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未安全文明驾驶大型客运车辆,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6人死亡、多人受伤,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属情节特别恶劣。胡某在事发前多次交通违法,法院酌情予以从重处罚。胡某在事故发生后请求他人报警,并在现场等待公安机关调查,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胡某所在公司及保险公司赔偿了大部分被害人及家属,法院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一审以胡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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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