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注册制来了!持续反腐保障落实金融领域决策部署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0-08-25 18:33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8月25日消息,创业板注册制来了!

8月24日9时30分,伴随6声钟响,注册制下首批18只新股登陆深交所创业板,创业板正式迈入注册制时代。从成交数据看,18家公司开盘集体大涨,截至收盘,10只新股涨幅超过100%,其中康泰医学更是以1061%的涨幅领跑新股。

从4月27日《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到注册制首批企业上市,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从“官宣”到“落地”,仅用时4个月,推进速度远超预期。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之际,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将为创业板带来何种新生态?对于全市场注册制改革将起到怎样的作用?在加大改革力度、激发发展动能方面释放了哪些信号?如何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大金融反腐力度,为党中央关于注册制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业内有关人士。

首批18家企业集中上市,标志着创业板注册制正式落地

9点刚过,离股市开盘还有二十来分钟,来自北京市西城区的张女士便早早地打开了股票行情软件,开始“盯盘”。张女士告诉记者,她炒股多年,目前持有多只创业板股票。“今天是创业板注册制第一天,很期待自己手里股票的表现。”开盘之后,张女士持有的一只创业板股票持续上涨,最高涨幅接近14%,这让她很是兴奋。

经统计,18只新股上市之前合计市值达1092.41亿元,截至8月24日收盘,18股合计市值达2738.85亿元。历经一天,市值合计大增1646.44亿元。就18股的市值排名来看,安克创新总市值居首,达596.88亿元。康泰医学、美畅股份的总市值分别为474.12亿元、280.25亿元,位列第二、第三。此外,天阳科技、锋尚文化、圣元环保、捷强装备4股的总市值也过百亿元。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等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宽松,在上市公司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方面门槛较低,便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2009年10月30日,中国创业板正式开市。经过10余年的发展,创业板现有投资者超过4500万,上市公司830余家,成为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不过,在市场准入方面,创业板仍沿用主板的核准制。

去年以来,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全面加快。2019年6月,科创板开板,首开内地证券市场注册制先河。今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6月12日,证监会和深交所正式发布了创业板注册制改革4个规章及33个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证券业协会、中国结算也制定修订了发行承销、登记结算、转融通等方面的业务规则,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基本制度出炉。8月24日,首批18家企业集中上市,标志着创业板注册制的正式落地。

创业板改革的启动时机和内容细节超出了市场一般预期

“这次创业板的改革,它的进程、内容是超预期的。”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认为,创业板改革的启动时机和内容细节均超出了市场一般预期,再次吹响了资本市场改革的冲锋号,表明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力度和决心非常大。

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咨询委员、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少鹏看来,精简优化发行条件、提高审核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加大违法惩罚力度是创业板注册制试点工作的主要亮点。

比如,在发行条件方面,不再把企业资产规模大小、是否盈利作为首次发行上市的硬条件,而是综合考虑净利润、营收、预计市值等成长性指标作出判断,允许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公司首发上市。在审核方面,交易所对发行上市审核业务规则、审核工作进度、审核问询及回复情况(涉密的除外)、上市审议结果及现场问询问题等,以全流程电子化方式公开,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审核透明度。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办法都对发行人信息披露内容作出了更加细化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同时,创业板规则强化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加大了对发行人、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追责力度。

8月24日起,创业板交易机制也发生一系列变化。重点包括:调整涨跌幅限制,创业板注册制新股上市首五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创业板存量股票、相关基金涨跌幅限制由10%调整为20%;优化盘中临时停牌机制,等等。

从审批制、核准制到注册制,我国股市逐步市场化

“注册制”是一种股票发行制度。我国股票市场设立以来,股票发行制度经历了从审批制到核准制再到注册制的演变历程。

1993年,国务院颁发《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意味着全国统一的股票发行审核制度正式建立,开启了行政主导的审批制。

审批制采用的是“总量控制”“额度管理”,由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指标推荐企业发行股票。作为我国证券市场建立初期探索实行的股票发行制度,审批制具有较重的计划经济色彩。

2000年3月16日发布的《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标志着我国股票发行体制开始从审批制转变为核准制。发行人在申请发行股票时,不仅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情况,而且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必要条件。

核准制本质是要确立一种市场本位,强化责任、分散风险,同时激励市场创新功能。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仍然是实质性审查,证券主管部门除审查发行人所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完全性外,还要审查拟发行证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要件。

“这种双重审查缺点十分明显,不仅使主管机关负荷过重,而且有违市场经济中的效率原则。实质审查极易造成投资者的依赖心理,投资者认为经过核准的股票一定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而不依靠自己进行投资判断,不利于培养成熟的投资者。”业内人士认为,股票发行不能市场化,定价就不能市场化,当投资者普遍只关注政府政策时,影响股市涨跌的其他因素都处于无效状态,由此将造成股票市场价格的严重扭曲。

2019年6月13日,中国资本市场迎来历史性一刻:科创板宣告正式开板。 7月22日,科创板首批公司在上交所上市,同时也将注册制带入公众视野,实现了“0到1”的跨越。

相比于核准制,注册制最重要的特征就是采用“形式审查”的审核方式,即证券发行审核机构只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上的审查,不对企业价值进行实质性判断,投资者依据披露信息自行做出投资决策。

业内人士认为,从“形式审查”出发,注册制不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大大减少了企业定价相关的审核内容,放宽了对财务的硬性标准,更看重企业的未来,关注企业的预期市值和营业收入状况。同时,审核职能下放到交易所,减少了审批环节,大大提高了发行效率。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指出,将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度。

此次创业板注册制改革鲜明体现“存量+增量”的特点。在创业板,除了增量上市公司,对于800多家存量上市公司,也要按照注册制的要求完善信息披露,出现造假和违规行为将会接受法律严惩甚至退市,发挥注册制的优胜劣汰机制。

如果说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实现了“0到1”的跨越,那么,创业板推广注册制则意味着“1到N”,为全市场注册制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以审批制为起点,到核准制的过渡,再到如今注册制的试行,我国股票市场正逐步走向市场化。

稳步推进全市场注册制改革,加大对创新创业企业支持力度

作为注册制探路中国资本市场的“试验田”,开市一年多来,科创板成绩斐然。

据上交所数据显示,截至8月23日,科创板累计受理企业IPO申请共计418家,其中159家已成功登陆科创板,总市值高达29183.41亿元。从这418家企业所属行业类别来看,有近七成、280家企业主要集中在以下四大行业:即84家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企业,80家专用设备制造业企业,62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以及54家医药制造业企业。

“从上述四大行业领域来看,更多属于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具有较高无形资产的新经济企业。”国信证券高级研究员张立超表示,“在承担中国经济向高端高附加值转型升级的重任上,科创板注册制有助于促进市场资金从企业产能扩张更多地配向科技创新领域,缓解处于前沿技术或新兴技术早期应用研发阶段的企业所面临的资金不足困境。”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创业板改革以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为主线,既借鉴了科创板改革经验,又体现了创业板“存量+增量”改革的特点。改革后的创业板在发行条件、审核注册程序、发行承销等方面将与科创板相关规定基本一致。同时,综合考虑预计市值、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制定多元化上市条件,实现对不同成长阶段和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企业的支持。“下一步,证监会将及时总结评估科创板、创业板试点经验,统筹研究制定其他板块推行注册制的方案,做好全市场注册制改革的准备,分阶段稳步实现注册制改革目标。”

国盛证券认为,本轮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后,创业板板块定位更具针对性,将着重于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且更加强调推动传统产业的创新升级。注册制改革也明确要求优化审核注册程序、压缩审核注册期限,将为企业融资提供更多便捷。同时交易制度、减持机制等改革也均配套于创业板支持创新、支持新旧融合和产业升级的功能。

注册制下,一方面对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更加严格,信息更加公开透明。但另一方面,由于审核机构不再对发行证券进行实质判断,以及所有存量的创业板股票涨跌幅由10%变为20%,这也对投资者的价值分析、风险承受等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广大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创业板交易规则的具体要求,充分了解新老交易机制的差异化安排。严格遵守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依法依规参与交易。同时,密切关注创业板上市公司基本面,综合考虑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科学决策,理性投资。”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大金融反腐力度,保障党中央关于注册制的决策部署贯彻实施

“背离初心使命,政治立场动摇,党性原则缺失,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为官不廉,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私利”……2019年10月4日晚8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原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士余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2018年9月28日上午,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证监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受贿、内幕交易案。法院认定,姚刚利用担任证监会主席助理、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并购重组、股份转让过程中股票停复牌、避免被行政处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61万余元。姚刚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0万元。

“审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监管其发行上市活动;审核上市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并监管其发行上市活动等……”打开证监会发行监管部的网页,最上方清晰地列举着该部门的职能职责。落马之前,姚刚曾长期负责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工作。

2015年曾被称为注册制元年。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当年资本市场改革的头等大事。同年11月13日,姚刚被宣布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在姚刚落马前后,证监系统有多名干部被查处。

证监会原主席助理张育军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原局长李量被检方指控,曾利用职务之便为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上市提供帮助;负责创业板企业发行法律审核工作的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三处原处长刘书帆因涉嫌内幕交易、伪造公文印章、受贿等犯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原处长李志玲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

“发行部、发审委一度是证监系统干部违纪违法的重灾区。在股票发行核准制下,发行和发审直接决定了企业能否上市、能否融资,易导致权力寻租。”业内人士认为,一方面必须重拳反腐,坚决清除金融监管“内鬼”,另一方面要完善权力运行和约束机制,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在发行上市、机构监管、并购重组、稽查执法等领域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近年来,金融领域反腐持续发力。仅去年一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金融系统违纪违法案件6900余件。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将“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要求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审批监管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注册制正是资本市场监管转型的突破口。

业内人士认为,从创业板实施注册制到未来稳步推进全市场注册制改革,将会推动解决以往核准制下发审环节权力寻租等贪腐问题,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仍需不断强化。“因为即使是作为注册制,拟上市企业也需要通过相关方面的审核。要防范发审腐败问题,真正的利器还在于强化监督。”

今年3月,证监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要求,加大对注册制等重大改革中廉政风险的防控,提高监督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据了解,深交所从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筹备开始,就明确两点基本要求:一是坚持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一盘棋”,做到同部署、同推进;二是确立“严”的理念,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目前深交所制定了《关于加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廉政监督的实施意见》和四项廉政监督专门制度,形成了包括上市审核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廉政监督专门制度等在内的注册制改革廉政监督制度体系。

“深交所将始终按照中国证监会部署要求,在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的指导监督下,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扎实开展发行上市审核工作,全力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高效推进、平稳落地。”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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