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集,即约定时间聚集,原来指各种聚会活动。唐代新科进士的“期集”,指赴固定地点“期集所”举办宴席等联谊活动。《新唐书》卷四四载:“举人既及第,缀行通名,诣主司第谢……乃赴期集。”《唐摭言》卷三有详尽记载:
大凡谢后便往期集院,院内供帐宴馔,甲于辇毂。其日,状元与同年相见后,便请一人为录事,其馀主宴、主酒、主乐、探花、主茶之类,咸以其日辟之。主乐两人,一人主饮妓。放榜后,大科头两人,小科头一人,常诘旦至期集院。常宴则小科头主张,大宴则大科头。纵无宴席,科头亦逐日请给茶钱。
……
谢恩后,方诣期集院。大凡敕下已前,每日期集,两度诣主司之门。然三日后,主司坚请已,即止。同年初到集所,团司、所由辈参状元后,便参众郎君。拜讫,俄有一吏当中庭唱曰:“诸郎君就坐,只东双西。”其日醵罚不少。又出抽名纸钱,每人十千文。其敛名纸,见状元。俄于众中蓦抽三五个,便出此钱铺底,一自状元已下,每人三十千文。(王定保撰《唐摭言校注》,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46—47、50 页)
上文于期集院下注云:“团司先于主司宅侧税一大第,与新人期集。”(同上书,46 页)这是新科进士等自发的、个人集资的联谊活动,且已经成为惯例。团司,是民间承办这类活动的组织。“长安游手之民,自相鸠集,目之为‘进士团’”(同上书,46 页),团司规模之大,可知活动内容之多样和持续时间之长久。
宋代承继唐人科举社会风俗。《宋史》卷一五五载:“缀行期集,列叙名氏、乡贯、三代之类书之,谓之《小录》。醵钱为游宴之资,谓之‘酺’,皆团司主之。”北宋前期的期集活动,自发性和个人集资都与唐人相同,惟编纂登科《小录》渐渐成为期集所最为重要的活动内容之一,便于同年以后在仕途上的相互联络和照应。进入期集所,又称“入局”,后文还将涉及。
北宋中期以来,期集所活动规模越来越庞大,与唐代相比,从参与人数、期集地点、出资方式、活动内容上都有了新的变化。
首先,宋代进士科录取人数越来越多,期集所逐渐无法容纳所有新科进士,只得挑选部分同年入局。
唐代进士科一届录取人数,少则七八名,大致维持在二三十名之间,因此,所有的同年都可以参加期集所的宴饮等活动,“一大第”足以容纳。北宋太祖年间,每届录取进士人数都在二十名以内,惟开宝八年(975)录取三十馀名,其规模和参与方式与唐代相同。太宗登基,太平兴国二年(977)第一次开考,进士科便录取了一百零九人。而后进士科录取人数逐渐增多。北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以后,每科进士录取人数大致在四百至六百之间。宋徽宗宣和六年(1124),北宋最后一次科举考试,录取人数最多,“得沈晦已下八百五人”(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选举》七之三七,中华书局,1997,4374 页)。南宋高宗绍兴十八年(1148)以后,每科录取人数大致也在四百至六百之间。宋理宗宝庆二年(1226),“赐进士王会龙以下九百八十九人及第、出身有差”(《宋史》卷四一),是南宋进士录取最多的一科。
新科进士人数如此庞大,既没有地点可以容纳所有同年,也无法筹集这样大量的活动资金,于是,参与方式就发生变化,只有部分新科进士被挑选入局,挑选者是新科进士前三名。即状元、榜眼、探花负责挑选和分派任务,所谓“上三人得自择同升之彦,分职有差”(《宋史》卷一五六)。如此一来,后续问题就产生了:挑选哪些人入局?挑选多少人入局?“入局”是新科进士同年结交、以求将来仕途照应的大好时机,每位新科进士都会争取入局机会,这就给挑选者带来极大的纷扰和困扰。宝庆二年探花李昴英,中第后有五封家书,其中多次提及此事。第三封信云:“同年诸友相见,求入局者甚众,应酬无暇。”第四封信云:“同年之求入局者,多挟朝贵,或托相知,颇为所挠,只得随轻重区处。”(《全宋文》卷七九四〇,上海辞书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49—50 页)
南宋·马远《西园雅集图》(局部),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关于入局人数等事项,还可以参见嘉定七年(1214)五月监察御史黄序的奏章:
进士唱名之三日,期集于别试所,有旨赐之餐钱。进士前三人,得自择同升之彦而分职。由纠弹、牒表而下数,在绍兴才四十人,淳熙至八十人,绍兴乃过百人,开禧逾二百人。前岁虽少损,犹百八十九人。夫进士通榜,不过四五百人,职其间者几半。期集所非有大利,而头钻竞趋,何哉?意为异日请托之地,下省小录口腹之须。比年胪唱甫彻,请嘱交驰,于是略其当差,滥其不当差者。今廷对有日,乞下此章于进士期集所。合差职事,当先甲科省试上十名、太学上舍生、诸州路类试首选,及名望之士,酌绍兴、淳熙之数而取衷焉。亦涵养士风之一端也。(《宋会要辑稿·选举》六之二三)
关键在于“异日请托之地”,以至于“请嘱交驰”。宝庆二年,近千人争夺不到二百名的“入局”职事,自然叫李昴英“应酬无暇”。状元和榜眼有更多的挑选权,骚扰也就越多。
其次,与人数增加相关的,是期集所地点和出资方式的改变。
入局人数众多,租赁一所大宅已经无法容纳,官方开始为他们提供期集处所,因此也为新科进士节省了期集开支。北宋时期,期集所地点固定为汴京兴国寺。如天禧三年(1019),新科进士“方期集于兴国寺”(彭□辑撰《续墨客挥犀》卷八,中华书局,2002,502 页);又,“张唐卿景祐元年(1034)进士第一人及第,期集于兴国寺”(沈括撰《梦溪笔谈》卷二三,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193 页);又,治平二年(1065)诏:“进士二十四日于兴国寺东经藏院、诸科于相国寺东经藏院期集。”(《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之一〇)数条资料印证,北宋期集所已经有了固定地点。兴国寺乃朝廷修建,规模庞大,凡五百六十二区(周宝珠著《宋代东京研究》,河南大学出版社,1999,533 页)。太平兴国二年(977)正月,“以新龙兴寺为太平兴国寺”(李焘撰《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八,中华书局,2004,396 页)。后太祖、太宗、神宗御容皆供奉于此,朝廷又在兴国寺建译经院,等待太宗召见的日本国使者也“馆于太平兴国寺”(《宋史》卷四九一)。足见兴国寺的建设规模之庞大和功能的多样性。南渡以后,期集所设在礼部贡院别试所。《宋史》卷一五六载:“新进士旧有期集,渡江后置局于礼部贡院。”朝廷提供更加宽敞的期集场所,便于更多新科进士入局。
期集的出资方式也由个人筹集变为朝廷资助为主。宋神宗熙宁六年,“赐新及第进士钱三千缗,诸科七百缗,为期集费。进士、诸科,旧以甲次高下率钱期集,贫者或称贷于人。至是,始赐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三)。熙宁九年“加赐二百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三),并诏贡院:“新赐进士、诸科期集钱,如的确合用不足,仰本院公用钱相贴支用。”(《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之一一)南宋承袭此规则,建炎二年(1128)“赐新及第进士钱千七百缗,为期集费,自是以为故事”(李心传撰《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365 页)。《燕翼诒谋录》卷五总结说:
尉氏县的兴国寺塔
国初,进士期集,以甲次高下率钱刊《小录》、事游燕。或富而名次卑,所出无几,或贫而名次高,至于假丐。熙宁六年三月庚申,诏赐进士及第钱三千缗,诸科七百缗,为期集费。一时歆艳,以为盛事。次举熙宁九年三月戊寅,练亨甫奏罢期集钱,止赐钱造《小录》,及第五百千,诸科二百千,而游燕之费复率钱为之。至元祐三年三月甲戌,诏复增进士钱百万、酒五百壶为期集费。相仍至今,定为千七百缗。而局中凡所率钱,皆以小录为名,而同年得与燕集者无几。又为职事者,日叨饮食,所得《小录》、题名,纸札装潢皆精致,不费一金。其不与职事者,出钱而所得绝不佳,不沾杯勺,无乃太不均乎!(王栐撰《燕翼诒谋录》卷五,中华书局,1997,49 页)
再次,期集所的活动内容也有了相当的改变。《钱塘遗事》对“期集”过程有较为详细的记载:
状元一出,都人争看如麻。第二、第三名,亦呼状元。是日迎出,便入局。局以别试所为之,谓之三状元,局中谓之期集所。大魁入局,便差局中职事,一一由状元点差。牒请、纠弹、笺表、小录、掌仪客、司计、掌器、掌酒果、监门,多者至五六十员,少者亦不下四十员。视事官送牒例皆二十。初第人多喜入局,得陪侍三状元,与诸同年款密,他日仕途相遇,便为倾盖。常例:五日一会,食否则日中,有酒杯,点心、果子二色。局中职事官虽多入局,而食者常半之。食罢,出入无妨。三状元常宿于局中,不可出宿于外。
月馀而罢局。凡预局中执职事,官员纳小录、题名钱,非职事官须纳钱五千,而后得小录、题名一本。状元入局之初,依全赐钱一千七百贯;及诸公纳到助小录钱,亦一千三百贯有奇。三状元入局五日,职事官入局,局中以职事官名申台部,十日后正谢。(刘一清撰《钱塘遗事》卷一○“置状元局”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232—233 页)
只有部分同年进入期集所,同年“供帐宴馔”联欢目的就无法实现,期集所工作改以编纂新科进士题名小录为主要内容。局中虽然有“五日一会,食否则日中,有酒杯,点心、果子二色”,然而,“职事官虽多入局,而食者常半之”。这仅仅是入局者日常聚会饮食,而非同年联欢宴会,故参与者不甚积极。同年联欢之闻喜宴,则另有安排。《四库全书》保存了《绍兴十八年同年小录》《宋宝祐四年登科录》两种。以《绍兴十八年同年小录》为例,其提要云:“宋时廷试放榜唱名后,谒先圣、先师,赴闻喜宴,列叙名氏、乡贯、三代之类,具书之,谓之《同年小录》。”(永瑢等撰《四库全书总目》卷五七,中华书局,1995,519 页)具体而言,《小录》载录,科举诏、权知贡举以下所有官员、与科举相关的所有日程安排、新科进士名录等内容。从入局人员工作分配方面来看,主管《题名小录》者人数最多。
此外,除了京城期集所活动之外,还有两项与科举相关的期集。第一,北宋前期下第考生也有期集,后被禁止。天圣元年(1023)十二月,中书门下奏云:“下第举人……或私相期集,构合词讼。欲今后……更不得期集,连名进状。”(《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之一四)第二,南宋时,发解试也效仿新科进士,举办期集活动。周必大《跋戊午岁吉州举人期集小录》云:“选士于里,登名天府,为之首者,期集同举之人,礼也。庐陵号士乡,故此礼尤盛,而今岁特盛焉。”(《全宋文》卷五一三三,433 页)
期集,由个人自发到官方主办,已经成为宋代科举社会最为重要的活动之一。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
本文刊于《文史知识》 2020年第7期“文化史知识”栏目
来源:文史知识
编辑/韩世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