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女子辛某,在视频网站上发布自己面对爱国将领续范亭将军雕像作划酒拳状,配音为相声选段的短视频。后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辛某公开赔礼道歉。7月6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一审判决辛某在忻州市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续范亭将军是著名爱国将领,为民族解放运动和新民主主义革命作出突出贡献,生前任晋绥边区行政公署主任,1947年9月12日病逝。1950年,续范亭逝世三周年之际,遗体迁往太原市双塔革命烈士陵园。
法院查明,2018年1月,辛某注册了短视频账号。2019年7月,辛某在短视频手机应用程序上公开发布了她在原平市国防主题公园内以续范亭将军全身雕像、海陆空三军仪仗兵雕像、国防宣传标语为背景拍摄的9段短视频,其中一段短视频内容为辛某面对续范亭将军雕像作划酒拳状,行为举止轻佻,配音为相声选段,另一端短视频内容为辛某面对续范亭将军雕像作扭跨状,该短视频播放数为42次,点赞数2次。后辛某的账号因发布违规视频被永久封禁。
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了辛某发布的上述视频,经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征询,续范亭烈士的近亲属明确表示不提起诉讼,支持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辛某辩称,她承认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有违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愿意尽自己所能纠正自己的错误。她不认为自己的这种错误行为侵害了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权。她的行为没有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后果。她愿意公开赔礼道歉,愿意向续范亭将军的家属表示歉意。
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因续范亭烈士的近亲属已经明确表示不对辛某的侵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故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本案诉讼,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认为,英雄烈士是国家崇高理想和民族精神的体现,是中华民族的脊梁。英烈精神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主义精神的体现,全社会都应当认识到对英雄烈士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要意义,全体中华儿女都有责任自觉维护英雄烈士的名誉和荣誉等民事权益。矗立在原平市国防主题公园内的续范亭烈士的雕像和设施,是供公众瞻仰、悼念、缅怀、告慰英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场所。辛某以续范亭烈士的雕像为背景拍摄内容低俗、动作不雅的短视频,并在社交网络上公开传播,且播放时间较长,观阅人数较多,有损于续范亭烈士的英雄形象和人格利益。同时,对善良风俗和社会公共利益构成了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辛某在忻州市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版权声明】本作品著作权归北京青年报独家所有,授权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独家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