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丰台区对于进口海鲜类食品的销售启动新规,要求经营者提供《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方可入市销售。
今天,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对北京绿城锦绣低温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和北京京泉辉腾仓储有限公司两家冷库进行现场检查。据丰台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市场科郭少民科长介绍,丰台市场监管局前期已经对全区范围内经营性冷冻仓库进行拉网式排查,详细记录冷冻仓库仓储信息,建立动态台账,做到情况明、底数清。目前,丰台区1000平米以上的大型冷库有12家,今天开展检查的就是台账中的两家冷库。
执法人员现场重点检查冷库经营者“一户一档”登记造册工作,对档案中“冷库负责人、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情况、经营食品”等重点信息进行逐一核实。对冷库消毒记录、经营人员日常防护情况;冷库内是否存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冷库内禽类、肉类进货是否落实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情况;是否严格落实销售者主体责任;疫情期间是否囤积过期的、未经检疫或来源不明、质量不合格、证件不齐的畜禽产品入库销售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特别是对进口海鲜类食品,现场除重点检查了《入境货物检疫检验证明》,还要求经营者要提供《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方可入市销售。
检查当天,执法人员要求食品冷库经营者,首先要把住追溯关。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健全全程追溯机制,特别是对进口海鲜类食品,新增提供《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对未能提供的一律不许入库销售,
坚持自查关。每日检查冷库储藏温度、环境卫生状况和食品保质期,按照相关要求对冷库经营环境开展自行消毒和聘请专业消毒机构进行专业消毒两结合方式,确保经营环境符合要求,不留死角。
严格检测关。对冷库经营人员、经营环境、经营产品进行全覆盖核酸检查,做好经营场所戴口罩、测体温、“一米线”、消毒等防护措施,加强日常健康防护宣传引导工作。
重视贮存关。严格按照食品标明的储存条件进行存放,强化运输环节的冷链条件要求,保证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始终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不得脱离冷链条件。
据悉,截止目前,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010人次,检查冷藏冷冻食品经营户1089家,丰台区11家大型冷库的经营人员、经营环境、经营产品已经完成核酸检测。
下一步,丰台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对冷藏冷冻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规范冷藏冷冻食品市场秩序,保障辖区群众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 通讯员 许正虹
摄影/渠忠涛
编辑/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