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上午,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市人大相关专委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其中提到,《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今年提交审议,建议将《北京市公共交通发展条例》列入市人大常委会明年立法计划。
会上介绍,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194件,包括148代表人次提出的7件法规案,涉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华侨权益保护、老年人权益保障、北京电影产业促进等7个方面的立法工作。这7件议案由人代会主席团交付市人大有关专委会审议,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各有关专委会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研究议案内容,与议案领衔代表深入沟通对接,针对议案中提出的重点问题开展调研,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提出了代表议案审议结果报告,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集中审议。
老年人权益保障:
建议将修订《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列为立法调研项目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丛骆骆介绍,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社会建设委员会审议关于修订《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议案。社会建设委员会认为,为了推动本市老年人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对《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进行修订很有必要。在综合研判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现实状况的基础上,建议将该议案提出的法规修订列为立法调研项目,结合养老监督工作适时开展调研,为今后的全面修订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财经领域3件议案:
修订《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今年提交审议
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张伯旭介绍,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共3件,分别为关于制定《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议案、关于修订《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北京市电影产业促进条例》的议案。《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经制定完成并于今年4月28日起施行。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修订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十分必要,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项立法工作十分重视,已将其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将审议《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目前,修订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工作已经完成立项论证。财政经济办公室正在抓紧研究起草修订草案。关于制定《北京市电影产业促进条例》的法规案,研究制定促进北京市电影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是很有必要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适时将促进北京市电影产业发展的立法项目列入常委会立法规划或者立法工作计划。
华侨权益保护:
制定《北京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纳入2020年立项论证项目
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孙杰介绍,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审议《关于推进北京市华侨权益保护立法的议案》。民宗侨外委员会认为,制定《北京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日益凸显,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有序推进。北京市人大已于2018年将其列入新一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于2019年正式启动立法程序,并纳入2020年立项论证项目。民宗侨外委员会建议,由市政府侨办牵头,持续发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侨务专项工作联席会工作机制的作用,加快推进立法立项论证工作。充分发挥体制优势,通过“双组长”、工作专班机制,集中精力,集思广益,深入调研,充分沟通,密切协作,按计划完成立项论证工作。
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建议将《北京市公共交通发展条例》列入市人大常委会明年立法计划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郝志兰介绍,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审议关于《北京市公共交通发展条例》的立法议案。 城建环保委认为,立法具有比较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立法具备一定的政策制度支撑和实践基础,也有上海、天津等十余个省市相关立法可供借鉴,应当继续加快推进立法工作开展,建议将该项目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 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启动立法调研起草工作,从本市实际出发,重点就新形势下的公交范围及补贴机制,设施用地和路权分配优先的具体举措,政府、企业及乘客的权利义务,适应首都特点的安全运营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要求等主要制度设计进一步深入研究,必要时就涉及发展思路、机制完善等重大问题向市政府汇报先予决策,为立法奠定基础。
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条例》适时列入立法规划或者立法工作计划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永介绍,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审议《关于出台〈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以促进司法文明进程的议案》。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认为,推进本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高本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着重要意义,进一步研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很有必要。明年,本市将对“七五”普法宣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市人大常委会也将适时作出相关决议。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建议,在综合考虑本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践、现实立法需求和立法可行性等情况的基础上,就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深入研究,待条件成熟,适时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者立法工作计划。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泽伟
编辑/谭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