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杭州人倪某峰,利用自己曾担任的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泰商业银行”)萧山瓜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2015年3月被撤职)的职务之便,连续操作票据诈骗并进而骗取巨额贷款的惊天大案。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一则判决书显示,倪某峰在任职期间,通过签发无真实贸易、无资金保证的商业承兑汇票,骗取银行资金13.636亿余元归自己使用,造成经济损失9.424亿元。同时,倪某峰等人还为出票企业融资以赚取巨额好处费,通过签发无真实贸易的商业承兑汇票,使用私刻的印章,假借民泰银行瓜沥支行名义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再转贴现给后手银行,骗取银行资金合计29.203亿余元,造成经济损失14亿余元,倪某峰违法所得11.0093亿余元。
而民泰商业银行官网披露财报显示,截至2019年末,该行资产规模1572.4亿元,去年营收也才47.8亿元、净利润8.3亿元。
为了偿清因从事民间高利借贷而背负的数千万债务,1981年出生的支行副行长倪某峰最终走上了不归路。判决书显示,倪某峰共计骗取银行资金40余亿元,个人违法所得超过11亿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私刻假章,骗取汇票贴现款13.6亿元自己用
裁判文书显示,2013年7月起,倪某峰担任浙江民泰商业银行瓜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简称民泰银行瓜沥支行)副行长;然而因为个人从事民间高利借贷、出借款项无法收回,至2014年8月,因出借款项无法收回而背负数千万元债务。
2014年下半年,倪某峰开始结伙洪某良、鲁某雯(均已被判刑)等人预谋利用商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转贴现的手段套取现金,后与洪某良等人共同伪造民泰银行瓜沥支行基础文件、上级行的授权委托书等业务材料,私刻民泰银行瓜沥支行公章、票据业务用章、法人名章等印章,通过鲁某雯或其他中介人员联系在其他银行私设民泰银行瓜沥支行同业账户。
2015年1月、8月,倪某峰伙同洪某良、鲁某雯及其他中介人员,使用自己控制的无实际经营的公司虚构贸易,签发无资金保证的商业承兑汇票,再使用伪造的民泰银行瓜沥支行虚假业务材料、业务印章,以民泰银行瓜沥支行的名义贴现并同时层层转贴现给多家后手银行,骗取汇票贴现款13.6亿元。
经审计,倪某峰等人签发无真实贸易、无资金保证的商业承兑汇票,骗取银行资金13.6亿余元归自己使用,造成经济损失9.424亿元。
赚巨额好处费,虚做票据骗取他行贷款29余亿元
此外,经法院审理查明,倪某峰等人为出票企业融资以赚取巨额好处费,通过签发无真实贸易的商业承兑汇票,使用私刻的印章,假借民泰银行瓜沥支行名义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再转贴现给后手银行,骗取银行资金合计29.203亿余元,造成经济损失14亿余元。
2015年4月到6月,倪某峰多次伙同洪某良及其他中介人员,先由中介人员联系急需融资的公司,由该公司作为付款人,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给关联企业,再由倪某峰使用伪造的银行业务资料、业务用章,冒充民泰银行瓜沥支行负责人,以民泰银行瓜沥支行的名义贴现并同时转贴现给多家后手银行,骗取汇票贴现款,转入开票公司控制的银行账户。
开票公司收到贴现款后,除支付巨额好处费给包括倪某峰在内的中介人员外,占有使用绝大部分汇票贴现款。
记者注意到,另外一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票据追索权纠纷》显示,转贴现过程中牵涉恒丰银行烟台分行、民生银行郑州分行等多家银行。
“不见票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以套取银行资金用于营利活动的现象对银行业内合规人士来说并不陌生:
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具体来说,可以理解为,如A企业要购买B企业的货物,但资金不够,这时就可以通过到某银行存保证金的方式、向该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先把款付给B企业;承兑汇票一般会设有一个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这期间,拿到票的B企业如果想在期满之前就拿到钱、以方便资金融通,就可到银行或者第三方机构办贴现,提前拿到钱。以此类推,一张票据可能从A到B经过多次转手,充当一种融资工具。
个人违法所得11余亿元,被判无期徒刑
裁判文书显示,倪某峰骗取银行资金13.6亿余元归自己使用,造成经济损失9.424亿元。此外,在骗取银行资金合计29.203亿余元一案中,造成经济损失14亿余元,倪某峰违法所得11.0093亿余元。
案发后,杭州市中院审理认为,倪某峰骗取银行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票据诈骗罪。
判决书显示,倪某峰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与前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责令倪某峰以违法所得为限继续退赔,按比例发还被害单位。
宣判后,倪某峰提出上诉。最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官网显示,民泰商业银行前身系成立于1988年5月的温岭城市信用社,2006年正式转制为城市商业银行,是一家专门从事小微金融服务的专营银行;设有台州管理部、总行营业部及舟山、杭州、成都、宁波、上海、义乌、绍兴、嘉兴、温州、衢州、丽水、湖州等12家分行,在浙江、江苏、福建、广东、重庆、西藏等省市区主发起设立了10家民泰村镇银行,全行的分支机构数量超240家。
官方披露的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末,民泰商业银行资产总额1572.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9%,其中发放贷款规模959.8亿元,以小微金服见长,个人贷款余额达到527.2亿元、对公贷款余额432.6亿元;而2019年,民泰商业银行营业收入47.78亿元、同比增长22%,净利润8.29亿元,归母净利润7.63亿元、同比增长17.45%。
此外,截至2019年末,民泰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是11.45%、9.17%,比上一年度均有所下滑,且连续数年下滑;业务规模扩大、风险偿补带来的资本补充压力不小。同时,该行的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达到5.12%,比上年占比扩大明显。
去年不良处置力度加大,不良贷款率为1.68%,比2018年末的2.41%大幅下滑了0.7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有所提高。
巨额票据诈骗都在2016年之前?
一纸裁判文书,曝光又一起巨额银行“内鬼”刻私章、虚做票据骗走银行40亿元的大案。而近期券商中国记者也有报道天津银行上海分行7.8亿元票据案。
梳理发现,近两年来数次被披露的银行票据违规大案,往往因涉案金额之巨而引发市场关注。不过,需指出的是,细究其案发时间,都发生在2016年前后。包括上述天津银行上海分行票据违规案件,以及同样在2016年初案发的中信银行兰州分行涉9.69亿元票据案等。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肯定是银行自身的风控能力不足、内控有问题;另一方面,也是票据市场环境的影响,那时候市场以纸质票据为主导、而且多是跨区域交易,纸质票据要经过繁复的审验,这些都埋下了隐患。”“也是在这时候,监管环境也有新变化。”华东某股份行公司金融部人士向记者介绍,在2015年底,金融监管层就票据业务问题出台了多个政策和文件指引,加强规范、深化整治票据违规问题,与此同时,一个重要举措是,全面推广电子商业汇票业务。
记者了解到,2016年12月,央行颁布《票据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了票据市场参与者,票交所、票据信息登记与电子化、票据登记与托管、票据交易、结算等方面。同月8日,央行牵头筹建的上海票据交易所正式挂牌。
在上述该人士看来,电子票据记录在央行批准建立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中,相对比纸质票据实物的操作繁琐,操作会更便捷、系统性等风险更低,也因此在行业的被认可、接受度很高。2018年1月1日起,单张金额在100万以上的商业汇票全部通过电票办理,“之前那种涉纸质票据造假的巨额案件,基本上很难再发生了。”
文/证券时报记者 史安都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