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北青快评 | “数字遗产”的立法空白亟待填补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5-31 15:45

一男子为亡父注销手机号时,被工作人员告知需其他继承人签署放弃号码继承权的协议书,才可办理销号业务。客服解释称,销号业务涉及退还话费余额,且手机号可能注册、绑定其他账户,所以才有此规定。央视网《新闻+》记者采访发现,亲属在继承或注销逝者个人账号的过程中,经常遇到难题。

而这名男子遇到的问题,也是所有人面临的“数字遗产”该如何继承的问题。根据中华遗嘱库今年3月发布的2023年度《中华遗嘱库白皮书》,从2017年至2023年,中华遗嘱库一共收到488份涉及虚拟财产的遗嘱,微信账号、QQ、支付宝已经成了中青年立遗嘱人群的重要资产。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成为立遗嘱人群最关注的问题之一。

数字时代快速到来,人们已经离不开网络,而“数字遗产”如何继承也就成为一个待破解的难题。近年来,虚拟财产相关继承案之所以呈逐年增加态势,主要因为,一是数字遗产处理中继承权和隐私权主体存在冲突,二是数字遗产处理中继承权和隐私权界限难以区分,这让问题变得更为复杂。

《民法典》第127条将网络虚拟财产和数据区分开来。我国数据是被各种软件采集、存储并加以分析整理的碎片,网络虚拟财产则具有相对清晰的外部轮廓和整体形式,主要包括社交账号、网络店铺、电子邮件等。2017年3月15日,《民法总则》首次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纳入民事权利中,网络虚拟财产作为民事主体的客体已不容争议。

不过,传统观念依然难除,数字遗产是一种无法被转移的资源,而且由于其与个人的信息、隐私等密切相关,也无法被视为一种法律意义上的“遗产”,这无疑给公证和取证造成影响,就是说,相关立法滞后才是导致数字遗产难以继承的根本原因。既然如此,就要与时俱进修改现有法律,改变数字遗产“继承难”现状。

让法律跟上,修改和完善《继承法》《公证法》等显得十分必要,目的是为了明确网络经营者的权利义务,严格区分网络虚拟财产的可继承范围,明确数字遗产继承的程序,规范用户隐私保护等。总之,“数字遗产”的立法空白亟待填补,给办理继承数字遗产业务提供法律依据和操作标准,使“继承难”不再成为困扰。

文/刘天放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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