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原科员赵智勇严重违法被取消享受的待遇
廉洁江西 2024-02-07 15:32

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监察委员会对江西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原科员赵智勇(省委原常委、秘书长)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赵智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组织处理后,仍不知敬畏,查而不改、退而不“休”;破坏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说情打招呼谋取利益;利欲熏心,利用职务便利以及原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股份转让、工程项目、干部人事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赵智勇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按规定取消赵智勇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赵智勇,男,汉族,1955年4月出生,河北易县人,经济学博士,1970年2月参加工作,197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4年7月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副省级待遇,降为科员。2015年7月,退休。曾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省人民政府、中共九江市委、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工作。

编辑/马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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