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下文简称《措施》),明确了对托育机构房租减免、税费减免、社会保险支持、金融支持、防疫支持等6个方面、26条纾困扶持措施。这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房租难、工资难、退费难的托育机构是雪中送炭。而由于《措施》明确此次纾困扶持对象为托育机构,不少招收2~3岁幼儿的民办幼儿园提出,他们也同样面临房租、工资与退费等多重难题,应该也纳入纾困扶持范畴。
显然,对托育机构的界定,将直接影响到纾困扶持政策的实施。如果纾困扶持对象就限定为招收0-3岁幼儿的“托育园”,而把招收2-3岁,甚至1-2岁幼儿的“幼儿园”排除在外,那即便民办幼儿园也承担托育的任务,面临现实的托育经营困境,也得不到纾困扶持。鉴于“托幼一体化”是发展普惠托育的重要措施,我国应该把招收3岁以下幼儿开展托育的民办幼儿园也纳入纾困扶持范畴。
发展普惠托育,鼓励新建托育机构,以及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是两条重要路径。但目前看来,这两条发展路径,存在缺乏统筹、协调发展的问题。如有关部门在规划托育发展时,是以纯“托育园”的托位数,作为发展托育的目标。国家“十四五”规划将“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这一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提出到“十四五”期末要达到4.5个的目标。而据统计,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每千人口托位数在2.03个左右,即约280万个。这是按托育机构提供的托位数计算的。如果把幼儿园能提供的托位数一并纳入计算,我国在“十四五”期末能提供的托位数会大大超过1000万,每千人口托位数会超过8个,甚至达到10个。
这是因为随着出生人口减少,我国3-6岁的幼儿会在2024年大幅减少。按照出生人口数据,2019年、2020年、2021年出生的孩子全部进入幼儿园,2024年,我国在园的3-6岁幼儿也只有3725万,比2021年在园幼儿4805.21万人减少1000多万。这1000多万学位完全可以用于发展普惠托育,满足2-3岁所有幼儿入园。
当前,虽然各地都表示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但是,幼儿园尤其是民办普惠园招收2-3岁的幼儿,政府是不是给予财政支持并未明确;而且,面向3-6岁幼儿的学前教育,与面向0-3岁的托育,对师资、管理与服务的要求也是有所不同的。这需要把“托幼一体化”纳入推进普惠托育的系统规划,科学布局,根据托育需求,对原来的幼儿园教师进行新的培训,转型进行托育。
有的地方存在重视新建托育机构,把其作为发展普惠托育的重点工作的倾向。而从出生人口变化看,“托幼一体化”会是大势所趋。新建托育园,专门招收3岁以下幼儿,这是发展托育的一种方式,但需要避免不久之后,“托育园”与学位多出来的“幼儿园”展开招生大战,要么很快就出现托育机构因招不到孩子而关门,要么部分幼儿园的学位资源闲置直至关门。
这就要对新建托育机构,与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做出系统的规划。要根据当地出生人口的变化,预测未来幼儿园入园孩子的变化,根据幼儿园可提供的托位数与托育需求,做出科学的发展普惠托育的规划。从长远看,我国发展普惠托育,应把2-3岁的托育纳入幼儿园,把公办园和民办普惠园的托育均纳入生均拨款体系,这是依托幼儿园师资、场地、设施发展普惠托育的“捷径”。在此基础上,可以鼓励少部分专门招收3岁以下幼儿的部分托育机构(托育园)差异化办园,满足不同家庭的托育需求。
因此,从总体思路上,应把发展普惠托育的重点放在推进“托幼一体化”上,解决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甚至1-2岁幼儿所需的幼儿园改建、幼儿教师培训、托幼游戏与活动课程建设等问题。以“2-6岁托幼一体化”发展普惠托育与学前教育为目标,加大对幼儿园开展托育的投入。
文/熊丙奇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