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免征个税超过港澳税负的部分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6-24 16:48

6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南沙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合作平台之一。6月14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支持南沙打造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南沙方案》对南沙建设作出了总体规划,相应也作出了配套的财税支持政策安排。

财政部预算司司长王建凡介绍,在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对南沙有关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企业进一步延长亏损结转年限,对先行启动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支持符合条件的一站式创新创业平台按规定享受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好支持科技创新的进口税收政策等,支持南沙进一步聚集创新资源,激发创新活力。

同时,为港澳居民在南沙发展创造条件。对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免征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港澳税负的部分,给港澳同胞到内地创业就业、居住生活创造更多便利条件,促进港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鑫
编辑/赵红信
校对/成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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