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建委:拟自2022年10月1日起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4-29 10:18

天津市住建委日前发布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结合限价商品住房实际情况,拟定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和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自2022年7月1日起,全市停止受理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申请;自2022年10月1日起,全市停止限价商品住房销售。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和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一、自2022年7月1日起,全市停止受理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申请。

二、2022年6月30日前已受理的申请,各区住建委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审核,于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审核程序并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审核情况告知单》(以下简称《告知单》)。

三、《告知单》已过期的家庭,不受“过期一年后可再次申请”的限制,2022年6月30日前可再次申请限价商品住房,但作为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申请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两次。

四、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发放的《告知单》,有效期不再为一年,统一为2022年9月30日,之前发放的《告知单》有效期在2022年9月30日之后的,一律调整为2022年9月30日。

五、持有效《告知单》的家庭,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到正在销售的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售楼处签订《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买卖合同》。

六、自2022年10月1日起,全市停止限价商品住房销售。

七、自2022年10月1日起,《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7〕12号)废止。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开云
编辑/田野

相关阅读
广州住建局:车位与商品房同步销售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11-15
天津:取消住房限购限售 不再限价 取消普通非普通房标准
天津住建委 2024-10-16
天津:限购、新房限价、普宅标准均取消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10-16
天津:取消住房限购限售,不再限价,取消普通非普通房标准
天津住建 2024-10-16
江西武宁:停止新建安置房 探索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
澎湃新闻 2024-09-07
江西武宁:停止新建安置房,探索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
澎湃新闻 2024-09-05
浙江衢州:商品住宅地块不限价出让,试点优质地块现房销售
澎湃新闻 2023-11-14
出售限价商品房合同无效 出售方被判返还房款并赔房屋差价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10-11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