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鹰潭:未成年儿子犯了案,法院向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
都市现场
2022-04-13 09:01
日前,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作出了判决,同时对被告的监护人,也就是他的父母发出了家庭教育令。
17岁的被告人方某家住上饶市万年县,初二时就辍学,经常出入网吧、结交社会人员,慢慢染上了小偷小摸的恶习。从2020年11月份开始,方某伙同他人,先后在吉安、上饶、鹰潭等地数次盗窃。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法官 张田美: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方某是在取保候审期间,又涉嫌盗窃。
法院认为,还未成年的方某之所以接二连三地犯案,与家庭教育的缺失有关。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法官 张田美:在方某存在这些严重的不良行为之后,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存在家庭教育的缺失,导致他最后走上犯罪的道路。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最终,法院在对方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的同时,对其父母发出了家庭教育令。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法官 张田美: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家庭教育已经从家事上升为国事。如果发现后期未成年人还存在严重的不良行为,甚至是违法犯罪行为,视情况对监护人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
编辑/叶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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