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现千万级罚单!民生银行某分行“六宗罪”曝光
中国基金报 2022-03-20 12:04

银行业再现千万罚单!3月19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的一则巨额罚单指向民生银行太原分行,该分行因“六宗罪”被处罚款1710万元,同时原分行行长、副行长被取消银行业高管任职资格。

除此之外,3月份以来,还有十余家银行因贷款资金被挪用、未经总行授权开展兜底承诺业务、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百万罚单。

民生银行太原分行收千万罚单

3月19日,银保监会山西银保监局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因“六宗罪”被处罚款1710万元。

具体来看,该行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经总行授权开展兜底承诺业务;未按照会计原则进行财务核算;公章使用登记簿记载不真实;未按照“穿透”原则计提拨备;发放实际承担风险的委托贷款;在理财业务投资运作过程中提供隐性担保。

针对上述情况,山西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等规定,决定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责令改正,罚款1710万元;取消朱某鹏5年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取消罗某3年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禁止刘某、杨某3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对郑某、赵某牛、袁某虹警告。

因以“过桥贷款”形式变相收费等 龙湾农商银行被罚265万元

3月17日,温银保监罚决字〔2022〕3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龙湾农商银行也刚领大额罚单。

经查,龙湾农商银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违规以“过桥贷款”形式变相收费;二是财务会计信息不真实;三是投资入股企业整改不到位;四是违规保管客户已签字的空白业务凭证;五是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六是流动资金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七是以贷收息掩盖信贷资产质量真实性。

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第二款、第八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龙湾农商银行处罚款人民币265万元。

多项业务违法违规 这家银行收390万元大额罚单

3月1日,桂林银保监罚决字〔2022〕14号显示,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因9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390万元。

桂林银保监分局指出,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存在以下问题:股东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要求;股东、股权管理不规范;未进行关联交易审批和报告;贷款三查不严,放松风险管理或授信条件,贷款资金被挪用;未实行统一授信管理;向不符合借款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授信审批人员未执行回避要求;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阳某升、尹某军对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要求,未进行关联交易审批和报告,贷款三查不严、放松风险管理或授信条件、贷款资金被挪用,授信审批人员未执行回避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此外,桂林银保监分局还指出,文某婕、蒋某炜对向不符合借款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中的向政府承诺回购投资本金的项目发放贷款,向不符合项目资本金要求的房地产企业发放固定资产贷款,向“四证”不齐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董某荣对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要求,贷款三查不严,放松风险管理或授信条件,贷款资金被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问题,桂林银保监分局决定对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罚款人民币390万元;取消阳某升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2年,并处罚款人民币40万元;给予尹某军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给予文某婕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给予蒋某炜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给予董某荣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涉及六项违法行为 浙江长兴农商行被罚165万

湖银保监罚决字〔2022〕4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 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项目建设;二是贷款“三查”不到位,对公贷款违规流入房市;三是首付款资金来源审核不到位、个人住房贷款办理不审慎;四是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投资;五是理财业务办理不规范;六是监管意见落实不到位。

针对上述问题,中国银保监会湖州监管分局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65万元。

多家银行因贷款业务收百万罚单

3月7日,攀银保监罚决字〔2022〕1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原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虚假转让信贷资产和资产质量反映不真实,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银保监会攀枝花监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等相关规定,决定对其罚款人民币400万元。

3月3日,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发放商业用房购房贷款;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等,宁夏银保监局决定对其罚款220万元。

3月10日,安徽全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瞒报案件信息;贷款审批严重不审慎;违规核销贷款等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安徽银保监局处以罚款105万元。

3月11日,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转嫁经营成本等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决定对其罚款100万元。

同日,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分支机构未经批准终止营业,被中国银保监会蚌埠监管分局处以罚款人民币100万元。

3月16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因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发放未执行实贷实付,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银保监会新疆监管局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34121.53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万元。

因违反反洗钱等相关规定 两家银行合计被处罚款超345万元

除了上述问题外,还有两家银行因违反反洗钱等相关规定,被处大额罚款。3月18日,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辽宁振兴银行因违反金融营销宣传、金融消费争议解决等相关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相关规定;违反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规定;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警告并处罚款198.5万元。此外,改行时任副行长、首席财务官均被罚款9.6万元。

此外,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因违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制度建设相关管理规定;违反征信业务安全管理要求;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警告并处罚款146.9万元。相关责任人被处罚款。

3月16日,人民银行召开了2022年反洗钱工作电视会议。会议总结了2021年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对2022年反洗钱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2021年,我国反洗钱工作取得新成效。人民银行会同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全力推进反洗钱国际评估整改,不断完善反洗钱法律制度建设,加快建立“风险评估+执法检查”双支柱监管框架,切实强化特定非金融领域反洗钱工作,不断提高反洗钱监测分析和调查协查有效性,稳步推进国家反洗钱数据库建设,积极参与FATF开展国际标准和评估改革。

另外还指出,2022年要坚持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服务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服务于保护好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稳中求进、真抓实干,推动反洗钱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反洗钱法》修订,完善反洗钱制度体系;修订《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建设;继续推进反洗钱国际评估整改,攻坚整改难点问题;高质量完成洗钱风险评估,开展国家反洗钱战略制定工作;切实提高反洗钱监管有效性,推进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反洗钱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反洗钱科技运用和宣传培训等基础工作实效。(李智)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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