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最高检发布消息,原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刘积福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刘积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刘积福,男,汉族,1949年7月出生,今年73岁,江西吉安人,大学本科学历,1968年2月参加工作,196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公开资料显示,刘积福曾在部队服役10年(1968年2月至1978年9月),1978年9月到了江西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办公室副主任、副院长等。
1987年9月,刘积福任井冈山市市长,两年后晋升为井冈山市委书记。
1991年8月,刘积福任吉安地委委员、吉安市(县)委书记,4年后履新宜春地委副书记。1998年2月,刘积福任九江市市长,2001年12月晋升为九江市委书记。2005年6月,刘积福离开九江,到了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后担任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直至2010年1月卸任。2021年10月,已经退休11年的刘积福被查。
据纪委通报,刘积福入党动机不纯,党性修养极差,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毫无底线原则,传播政治谣言,无视组织屡次提醒教育,我行我素;在职期间,滥权妄为,作风霸道,打击异己,培植个人势力,大搞权钱交易,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严重破坏所在地方和单位政治生态,给党的事业造成重大伤害;心无敬畏,退而不“休”,挖空心思敛财,利用原职务影响力公然从事有偿活动,以“老书记”“老厅长”的身份游走于政商之间,大肆插手组织人事、工程项目、矿产资源,严重败坏党的形象;毫无廉耻,家风不正,腐化堕落。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土地出让、承接工程、职务提拔或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
校对/房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