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门诊治疗中常见的宫腔内人工授精术、胚胎移植术、精子优选处理等16项涉及人群广、诊疗必需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将纳入北京市医保甲类报销范围。21日,北京市医保局会同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下发《关于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6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调整,并明确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2月22日《北京青年报》)
此次纳入医保甲类报销范围的辅助生育技术项目涉及16项,几乎覆盖了日常中诊疗中常见的项目,可以说是“应纳尽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纳入医保甲类保销范围意味着,以上项目所涉及的药品和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兜底,个人没有分担比例。通过此举,可以从根本上减轻相关群体的支付压力,为他们实施相关辅助生殖技术介入打开了方便之门。
将成熟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有着非常迫切的现实需求,一方面是惠及民生的必要之举。按照治疗难度和方案的不同,辅助生殖技术的花费少则几万元,多则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为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特别是一些低收入和贫困家庭,受家庭条件的影响,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巨额开支,对他们来说是一笔难以承受的负担。不迈过费用支出的门槛,其生育的愿意就难以得到满足,从弱势关怀和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来说,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无可厚非。
另一方面,此举是提高生育意愿的实质性举措。据统计,在我国登记结婚女性的年龄占比中,35岁以上非最佳育龄妇女的占比逐年增加,晚婚晚育与不孕不育增加的趋势也高度重合。目前,我国育龄夫妇的不孕不育率已经攀升至12%-18%。显而易见,越是高额产妇,越是不孕不育患者,生育的愿更强烈,生育的条件更高,时间也更紧迫。如果未能解决辅助生殖技术介入并提供费用保障,庞大的群体中有很大比例的人员会被排除在生育的门槛之外,不利于将生育愿意转化成生育结果,无法更好的实现鼓励生育的国家战略目标。
生育率的急转向下,人口出生危机的不断显现,都需要将引导、呵护和激励生育愿望,满足生育需求,提供生育保障作为前提条件,落地为切实可行的关爱性政策。事实上,通过政策影响来提高辅助生殖技术渗透率已成为国际通行做法,以日本为例,试管婴儿占新生儿比重由 2003 年的 1/64 提高至2019年的 1/15,主要得益于日本政府的大力支持包括补贴。
2021年9月,国家医保局就相关建议回复人大代表称,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医保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生育支持药物溴隐亭、曲普瑞林、氯米芬等促排卵药品纳入支付范围,同时将指导各地立足“保基本”的定位,逐步将医保能承担的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费用可控的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
北京市的先行先试,为全面落实将不孕不育诊疗纳入医保开了一个好头,也是以医保政策为保障,来满足生育愿望,提高人口增长的有力支持。提高人口出生率是一个系统而庞大的工程,单纯靠某一项政策的辅助和激励,很难达到应有的目标,必须实行政策叠加才能产生综合效果。因而,对于生育愿望的激励措施,除了延长产假、生育补贴、逐步解决教育住院医疗等刚性需求等,还包括对不孕不育群体的重视和提供解决途径。注重了这些细节,不放过每一个环节,生育意愿才能转化为实际行动。从这一点来说,辅助生殖纳入医保有着超乎战术价值的全局意义。
文/堂吉伟德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