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积极配合驻所检察和巡回检察的顺利开展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2-27 10:55

12月27日,最高检举行“全面推进巡回检察工作 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介绍检察机关开展巡回检察工作情况。

公安部监所管理局二级巡视员朱伟芳说,依据法律规定,看守所职责主要是对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羁押监管,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同时,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在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罪犯,以及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刑罚。

他提到,对看守所监管执法工作开展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

检察机关对监管场所开展巡回检察,是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制度改革,丰富和完善检察工作理念、检察方式、监督内容和办案方式的一项重大创新,对克服传统派驻检察工作存在的弊端和不足,提升检察监督质效,促进看守所安全规范文明管理,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公安监管部门将全力支持该项改革措施的推进落实,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配合驻所检察和巡回检察的顺利开展,并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及时整改,不断推动公安监管规范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张丽
校对/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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