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非法采矿......一1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受审
集宁法院 2021-11-18 10:40

11月16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梁某如、国某军、革某等12人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开设赌场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某如为在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获取利益、形成影响,自2002年开始先后纠集被告人革某、李某、国某军、张某超、吴某涛、李某军、包某、莫某某、刘某东、梁某艳等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西乌珠穆沁旗范围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梁某如为首要分子,革某、国某军、张某超、吴某涛、李某军为重要成员,李某、包某、莫某某、刘某东、梁某艳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通过暴力手段多次殴打、威胁、恐吓他人,在西乌珠穆沁旗不断树立恶名,在一定行业、领域内形成了声势,开设赌场多次组织他人聚众赌博抽头渔利,并利用“西乌珠穆沁旗东跃畜产品专业合作社”“西乌珠穆沁旗鼎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博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公司为依托,实施了强迫交易、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法庭依法向被告人、辩护人告知了享有的各项权利义务,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各项诉讼权利。庭审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认真调查,组织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该案将择期宣判。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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