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汕尾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郑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郑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为亲属在承建工程项目方面谋取利益,家风不正,纵容、默许子女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郑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郑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郑佳简历
郑佳,男,1960年12月出生,汉族,广东陆丰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4年11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3年5月任汕尾陆丰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05年12月任汕尾陆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6年11月任汕尾陆丰市委副书记
2007年4月任汕尾市海丰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9年4月任汕尾市海丰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年12月任汕尾市委常委、秘书长,海丰县委书记
2012年8月任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3年6月任汕尾市委常委,陆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5年9月任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6年12月任汕尾市政协党组书记
2017年1月任汕尾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2018年8月退休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