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0万元保单惹纠纷 客户质疑中意人寿篡改保险合同 银保监已介入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7-26 15:25

近期有用户向《法治进行时》爆料称,自己购买的2800万元保险合同与签订前商议的付款方式不一致事涉明亚保险经纪公司、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经过半年多的协商,中意人寿北京分公司给出了解决方案,如果韩女士不认可保全内容,可以给韩女士退保。

针对该事件,北青金融联系中意人寿及明亚保险经纪。中意人寿方表示,该事件为我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意见分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正在调查。明亚保险经纪相关人士表示,公司董事长上月已接受了媒体电视台采访,也做了相关回应。是客户和保险公司间的事情。

事件还原:

据了解,2021年6月初,家住北京的韩女士给《法治进行时》栏目爆料了自己保险合同被篡改一事,希望栏目组能够关注此事,随后,该栏目联系韩女士,进一步了解事件详情。

2020年初,在家人的建议下,韩女士欲购买一款商业养老保险,为退休以后的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于是,她找到明亚保险经纪公司,想通过专业人士来寻找一款符合自己要求的养老保险。

在明亚保险经纪公司的介绍下,2020年9月份,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找到了韩女士。推荐了一份2800万元的保险合同,并在韩女士的要求下,花了将近十个小时的时间,把合同上的条款逐一介绍个遍。

因为保险金额过大,内容十分复杂,为了保证自己提出的要求得到落实,她还特意在合同上写下了一句话:保险销售人员向投保人做出的关于保险团款以及保单内容的解释,为该保险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保险合同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防日后发生纠纷。

韩女士说,她在合同上签完字后,销售人员将合同带回了公司,按照约定她首先支付了第一笔保险费用500多万。可是当保险公司将合同返还时,她发现内容出现了问题。

在签订合同时,韩女士明确向业务员表达了自己的要求,要自行汇款缴存保费,但拿到合同时却发现,还是变成了银行自动转账付款,而且自己对应的卡号也被填了上去。

韩女士向记者介绍,在与保险销售人员沟通时,明亚保险经纪公司的工作人员都在现场,发现合同上的问题后,她立刻找到了明亚保险经纪公司。

随后韩女士联系上了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要求按照销售人员承诺的汇款方式履行合同,同时解释清楚为什么擅自使用和填写韩女士的个人用户信息。2020年11月20日保险公司向韩女士出具了一份《保全批注单》,对保全项目进行了变更。可是,韩女士对这份《保全批注单》的内容并不认可。

经过半年多的协商,保险公司给出了解决方案,如果韩女士不认可保全内容,可以给韩女士退保。

北京工商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教授徐徐表示,保险公司没有征得投保人的同意时,那么擅自变更投保人对于付费方式上面的选择,保险公司是有过错的。所以,如果双方没有解约的意向的话,这个问题需要进行重新协商,重新出具一份保单。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的话,投保人可以自身真实意思被擅自更改为由,主张保险合同无效。如果双方没有解约的意向,继续想把这份合同效力持续,是可以进行协商的。

北京律师协会刘凝表示,作为一般的老百姓,购买保险时,听保险销售人员介绍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销售人员说的这些是否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写明。如果夸大宣传,消费者可以把这个证据补充下来,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同出现问题谁的责任?

“按正常情况来说,保险正式生效是需要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再三确认过最终合同后才会正式生效,保险公司才能承保”寿险人士张天宇说。

张天宇告诉北青金融,一份保单正式生效的流程为:客户提需求;保险销售人员制作方案;客户确认方案;保险销售人员形成计划书并进行详细讲解;客户确认保险计划,并签字,同时出具健康告知和财务证明(一般大额保单会要求)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核保;双方签订合同;保险公司承保;客户缴纳首年保费;保险公司将正式合同发回给客户并做详细讲解;保险公司回访(一般针对合同、保障内容,保险公司会向客户了解业务员是否为客户讲解清楚)。

根据韩女士在《法治进行时》提供的合同,张天宇指出,改有手写字的合同如果是双方签订的最终合同,那么这份合同上面需要客户签字的地方客户并没有填写,如下图所标注区域“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了解本产品的特点和保单……”。按照规定,这些地方客户不签字,合同无法生效。此外,保险合同一般为制式合同,各保险公司一般不会轻易更改合同条款。韩女士手写条款是一项无限责任,正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不会接受这样的条款。如果接受了,那么其承保环节便突破了银保监会的规定,需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如果韩女士在节目中展示的合同并非最终合同,那么带有其银行卡号的合同又是谁签订的?

根据《法治进行时》节目显示,明亚保险经纪相关人员表示,该带有韩女士银行卡号的合同是中意人寿北京分公司的人员签订的。

北青金融查阅《保险法》发现,《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那么中意人寿北京分公司是如何获取韩女士的银行卡号的?保险经纪公司在其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呢?

业内保险中介人士告诉北青金融,根据节目显示,该客户是通过明亚保险经纪接触到中意人寿北京分公司的销售人员。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的合作当中,保险中介主要发挥筛选客户信息、帮客户制定计划书的作用,但是保险中介也有监督保险合同是否合规的义务。

类似2800万这样的大额的保险,保险中介从中获取的佣金或许能够达到上百万。节目中,该客户在手写条款时,明亚保险经纪相关人员也在场的话,应该帮助客户在签订合同时确定缴费方式。明亚向来以“专业”推广自己的保险经纪理念,但在这张超级保单面前,面对上百万的可能佣金,居然没有对明显有可能造成合同歧义、消费纠纷的细节提出专业意见。

针对节目出韩女士指出的中意人寿北京分公司销售人员后期更改保险合同的举动,明亚保险经纪是否知晓?是否做出制止?是否应该站在客户的立场去协助解决问题?还是直接去让客户找保险公司解决?等问题,北青金融联系明亚保险经纪方。明亚保险经纪相关人士表示,公司董事长上月已接受了媒体电视台采访,也做了相关回应。是客户和保险公司间的事情。

根据《法治进行时》栏目显示,明亚保险经纪董事长针对该事件表示:“现在是因为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的意见有一些不统一,客户希望保险公司一方面能道歉,另一方面能够,把一些批单能够按照当初协商的内容完全的更正过来。保险公司认为在展验过程当中可能有一些包括客户在保单上留下的字样,可能不完全符合他们相应的规范,希望把合同重新再来一遍,这样一种状态,大家现在僵在这个状态下。”

究竟合同出现争议谁应该承担责任,根据中意人寿方的回应,该事件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正在调查,北青金融将持续关注,跟进事件报道。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范辉 李自曼

编辑/范辉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