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的《秩序规则》框架既能保障所有学生的学习权利,也能保护孩子们不受学校体制内滥用惩戒权的戕害
◎李树波
奥斯陆城市档案馆里能找到各种奇怪的文档,比如博特洛卡学校的《惩罚手册》:1902年,8岁的小克里斯蒂安被教师玛格利特·蒙特用树枝打了五下。这种记录之所以存在并非因为学校事无巨细繁文累牍,而是法律要求老师这么做。1889年,挪威通过了一条法律,对学生的体罚都要记录在册。从那以后,对学生的体罚就显著减少,毕竟形诸文字后一切就更需要郑重考量——小克里斯蒂安挨打的由头是盗窃。另一方面,揪头发、揪耳朵等惩罚增加了,因为老师们普遍认为这些是小小教训,还没到记录在案的程度。
相较一般体罚用具如教鞭、尺子,博特洛卡学校里用的树枝就比较“人性”。树枝特指桦树枝,轻软细长,而且由即将挨罚的孩子自己去外面弄一截回来,虽然屈辱但是也保证了不至于太痛。
大部分挪威人看到“掌刑”老师的名字都会大吃一惊——这位玛格利特·蒙特几乎是挪威儿歌的同义词,她创作了大量儿童诗,配上民谣曲调,传唱极广。每个挪威孩子过生日时唱起的《生日歌》就是她写的。她居然也打小孩?其实执教鞭生涯在她歌曲里打下的烙印从名字就能听出来:《不,不,小男孩,不能这样做》;还有用小孩的口吻自我提醒:“我不尖叫,我不生气我不闹”“我在外面说谢谢,我在家里说谢谢,我永远记得说谢谢”,这种“教养歌”是当时的儿歌主流。
1936年,挪威学校彻底告别了桦树枝。这一年挪威立法禁止对学生体罚,成为世界第二;世界上最早禁止体罚的是1934年立法的芬兰。
没有体罚,学校怎样约束学生们的不良行为呢?有《秩序规则》。
根据挪威《教育法》,每个行政区都要制定辖区内所有学校的《秩序规则》,以保证学校内的正常教学、互信互敬、自由发展和宽容多元。规则的统一框架是教育部定的,每三年修订一次,主要包括宗旨、适用范围、学生权益、学生责任、秩序、行为、惩戒、个案处理和施行等九部分;具体内容则由行政区教育部门制定,草案要发给各学校的校长和教师们征求意见。
根据《秩序规则》,学校的训导有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只在上课时间内,不能延伸到课间休息时间。比如不能禁止学生把手机带到学校,如果学生上课用手机影响到听课甚至课堂秩序,老师也只能在上课时没收。有老师无可奈何之下用了软办法,写信呼吁家长最好别让孩子带手机上学,如果因为要买票或和家里保持联系必须带手机的,上课前就要把手机放进教室的“手机保险箱”里,下课取回。但是,如果学生不愿上交,老师也不能强收——那样就成为“没收”,属于惩戒了。只要有一个孩子不愿意,其他自觉的小孩未免觉得不公平,很快“手机保险箱”就会寿终正寝了。
不过霸凌问题不受这个规定限制——在课余时间甚至网络上,校方对霸凌都有责任随时出手阻止。
《秩序规则》里的学生责任、秩序、行为各节则规定了学生应尽的各种义务,比如按时到校、带好学习用品、不能早退之类。如果违反秩序,老师就可以采取一些行动了。但暴脾气的人在挪威当不了老师,因为能用的手段真不多:不能骂,不能罚站,不能讽刺,不能用《秩序规则》里没有规定的惩戒方法。可以做的只有:
没收学生的相关物品;请学生在这节课期间离开教室;放学后留堂谈话——但是留堂也不能强迫,如果学生不愿意,那也只能让其离开,尤其在某些交通不便利的地方,放学后留学生谈话就更不可行;给学生家长打电话;约学生家长来谈话。
校长的权力稍微大一点,可以决定学生是否要停课,但也要预先知会家长,一般是通知家长来把孩子领回去。情节严重的则可能停课停学时间更长,但是这必须是在学生屡次违反规定,采取其他方法也不奏效的前提下。
如果学校、家长都已经束手无策,那就要优先保证其他同学正常学习,转校就会被提上议事日程。我家孩子刚上小学时,我有时去学校送东西,会看到他们班上一个男孩坐在大厅里,有一个耐心的男老师陪着他。又有几次,非放学时间经过学校,看到这孩子的父亲拉着他的手从学校出来。我想这孩子可能有某种发育障碍,最后他转学走了。
其实,对表现出行为问题的学生,学校会在得到家长许可后去寻求儿童心理服务中心的服务,一个由医生、心理学家和教育学家组成的团队会来给孩子做诊断,看看有没有多动症、阅读困难等等发育障碍,然后制定对策:程度轻微的由老师根据需要提供额外帮助;程度严重的就配备特殊教育老师来单独教这一个学生,这些孩子的家长也会在家长会上和大家介绍孩子情况,希望大家多多包涵。
小学生课堂也绝非风平浪静。我孩子的班上有一个患多动症需要长期吃药的,经常情绪爆发;还有一个有情绪管理问题的孩子,愤怒时会举起凳子扔出去,有一次还砸到同学的脑袋。学校的对策则是增加职位建立了“校园环境团队”,致力于减少校园内冲突,改善虽不是立竿见影,但是循序渐进而扎实。
砸坏物品等破坏行为,学校有权要求学生和家长赔偿;更严重的刑事案件,学校可以报警,让警察来接手处理。
由此可见,学生大部分行为问题或要依靠专业团队的诊断并界定问题根源,或要投入大量人力资源去解决问题。曾经这些都寄托在一根小小桦树枝身上,希望通过皮肉之苦让孩子自己学会服从,学会别添乱。可见前人之痴心妄想,也可知恐惧造成的心理扭曲是多么普遍。明确的《秩序规则》框架既能保障所有学生的学习权利,也能保护孩子们不受学校体制内滥用惩戒权的戕害。
编辑/王静